今天个人电脑无处不在,你可能会忘记该行业几乎还没到10 周岁。1977 年,苹果二代机的推出开创了这一产业,世界对此深信不疑。你忘了,也只有当你坐在满屋子建造这些机器的人中间时,才会意识到他们有多年轻。乔布斯本人也才31 岁。如果有什么区别的话,他看上去比别人更年轻。他身手敏捷、体型瘦长而且结实。他穿一条褪色的牛仔裤(不系皮带)、一件白色的棉质衬衣(熨烫得很好)、还有一双棕色山羊皮皮鞋。他轻快的步伐暴露了年轻人的某种骄傲自大。高中橄榄球队四分卫过去总是那样走路。他那张瘦削但又英俊的脸看上去甚至不需要天天刮。这种给人永远年轻的印象被一些坦率、几乎孩子般的特性所强化:顺便提一下,比方说,只要同他认为比不上他的人在一块时, 他就忍不住要表现一下自己令人难受、令人畏缩的才智,要不通过几乎是故意的缺乏技巧,要不通过当他被迫容忍他不感兴趣的事情时,所无法掩饰的无聊感,如同一名6 年级小学生迫不及待等着下课那样。
他此刻的表现正是如此。NeXT 电脑公司的销售主任丹尼尔.李文(Dan'l Lewin)刚刚分发了一份简要概括自己各项职责和权限的复杂方案。这份材料乔布斯一拿到手,他的目光开始停滞。李文说话有点绕来绕去,试图解释具体什么意思,乔布斯开始坐立不安。他在椅子上前后晃悠,眼珠子开始转,目光斜视。李文备受煎熬地解释了一分钟后,乔布斯实在无法容忍了,打断他道:“我认为这些图表都是狗屎,就是狗屎。”李文磕磕巴巴好一会,接着尽力恢复平静,但是乔布斯可不依不饶。最后,李文打算把所有的项目材料都收回去。收到他的材料时,乔布斯刻意问他道:“你这是在干什么呢?!”
“如果你认为这就是一堆狗屎的话,那么再谈它就没啥意义了。”在场的办公室其他人试图平息一下李文受伤的心情,但是乔布斯却没有。他的心思已不在此了,他问道:“我们能做真正重要的事情吗?我们能修好那个电源插座吗?”
会议就这样低沉单调地进行下去。一名财务人员进来汇报一场刚结束的谈判细节。乔布斯等他讲完后说道:“你干了件真正了不起的事。”(就在前一天,乔布斯曾告诉此人“这笔交易就是垃圾”。)此人走后,会议又开始讨论别的事情。乔布斯提醒带领软件团队的那个又瘦又缺乏自信的巴德.崔泊(Bud Tribble)雇佣更多人手。他谈到了硅谷里他希望挖过来的人,并提到一些已经来参加过面试的潜在的雇员情况。他边说边明显地振作起来;他的大脑又开始忙碌起来了。“我们得开始考虑中层管理者了,甚至就是现在!”他催促他的人马道。接着又规劝道:“我们不光是在打造一台电脑,我们是在创建一家公司啊!”会议刚结束,他最后有个茫然的想法:“我都忘了办一家公司有多难。” 他的话音中带有些许开心的味道。
上回斯蒂夫.乔布斯创办公司,他当时并不知道它将有多难。他那时怎么可能知道呢?当他和史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联合创建苹果公司时,乔布斯差不多可以说就是个十几岁的年轻人,是名辍学的大学生,而且正挣扎在他自己所说的“生存阶段”。
大学期间,乔布斯发现自己对东方哲学和饮食的功效很感兴趣,他开始拼命看19 世纪一位名叫阿诺尔德.艾瑞特(Arnold Ehret)的普鲁士禁食专家写的《无黏液食疗康复系统》(The Mucusless Diet Healing System)这类书籍。一直到他回到自己土生土长的加州圣克拉拉(Santa Clara)谷时,这些兴趣还很浓厚。他变成了一名果食主义者,并苦口婆心同朋友讲述百吉饼的害处。乔布斯任由自己的头发疯长,吸食麻醉品,经常不穿鞋子到处跑。他加入一个农场公社, 不过很快就大失所望,结果又回到谷里。
乔布斯想去印度,但又掏不起路费。为了挣钱,他开始给诺兰.布什纳尔(Nolan Bushnell)创办的雅达利(Atari Corp.)公司这家互动娱乐业巨头干点零星活计,帮忙设计游戏。乔布斯本身不是工程师,不过他脑袋瓜很灵,非常聪明,并且非常难以相处。那时,他愚钝到了不能随机应变的地步,加上他不愿经常洗澡,雅达利公司很多职员无法容忍他。不过,布什纳尔自己本身也是个怪人,他认定乔布斯对自己是有价值的,并且不时给他些活干。对乔布斯来说, 这样的安排再完美不过了。他缺钱时,布什纳尔给他提供一种挣钱方式;如果不缺钱时,他可以摆脱雅达利公司一段时间去干点别的事。一生中,他唯有这么一次,如流水装配线上的工人可能认为的那样:工作仅仅是把钱装到他口袋里去的一种方式。
1974 年夏,乔布斯终于前往印度,干了年轻而且易受影响的真理寻求者在那里会干的所有事情。他参加宗教节日活动并走访寺院。他让一名古鲁(印度教导师)给他剃度。他得了痢疾,只好在秋季回到加州。不过他对唯灵论的痴迷并未消减。乔布斯现在说,印度之行回来后,他如此虔诚以至于一直在考虑去日本寺庙当和尚,哪怕就是为了有这样的生活体验也行。他说道:“那样一种生活有很伟大的传统。它提供的是另外一种培训、另外一种思唯方式。”
与此同时,乔布斯也有他的另外一面,可能最好地体现在他同史蒂夫.沃兹尼亚克的友情上。大家都称史蒂夫.沃兹尼亚克为沃兹,他根本不理会“无黏液”的饮食或寺庙之类的东西。乔布斯常和沃兹在一起,但他并没有花多少时间谈论这些事。这样做可是白费气力。沃兹尼亚克所关心并且没完没了谈论的就是数码电子和电脑。用他自己的话来描述的话,他是名“黑客”,生活目标就是成为惠普(Hewlett-Packard)公司的一名工程师,在那里能够拿到工资干自己喜欢干的事。虽说沃兹也是名辍学的大学生,1973 年时他已经实现自己的目标,只不过结果令他大失所望。他被派去研究计算器,而非电脑。
尽管沃兹尼亚克比乔布斯年长5 岁,他们却是最好的朋友。接下来那些年他们虽然意见上有分歧,不过,沃兹尼亚克还是可以带有极大喜爱之情地说道: “我们在一起很开心。”他们俩都有点不入流,而且他俩在电子和计算机方面都有持久的兴趣。准确地说,乔布斯的兴趣不如沃兹尼亚克的来得更永久或一心一意。不过在中学时代,他就已经做过科技节之类的事,并曾在一家卖电子设备的商店干过,而且也已经在惠普公司干了一个夏天。沃兹尼亚克和乔布斯在一起的“伟大时刻”就是建造电子的“蓝盒子”,也就是能让您无须花钱就可以打电话的那些臭名昭著的装置。是乔布斯决定他们必须把这些“蓝盒子”给卖了,这件事他们非常无计划地干了近一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