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五、实行和平外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60年 作者:陈述


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世界和平,联合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反对美国的侵略和战争政策,争取一个有利的国际环境,以利恢复经济和发展中国的建设事业,新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展开了积极的外交活动。

(一)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53年12月,我国政府在同印度就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的谈判中,周恩来首次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些原则得到印度方面的赞同。1954年6月,周恩来应邀先后访问印度和缅甸,分别与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一致同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表明中国确定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二)参加日内瓦会议

中国作为一个世界上有影响的大国,参加了1954年4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解决朝鲜和印度支那问题的国际会议。1953年,朝鲜停战以后,得到中国大力支持的越南民主共和国,在反对法国殖民侵略军的武装斗争中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1954年4月,中、苏、美、英、法及有关国家在瑞士日内瓦召开国际会议。周恩来率领中国代表团赴会,进行了积极的外交活动。由于美国的阻挠,会议未能就政治解决朝鲜问题达成协议,但对印度支那问题达成一系列协议。法国政府发表了关于从印度支那三国撤出自己的军队及尊重三国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声明,结束了法国在这个地区进行多年的殖民战争。中国以世界有影响的大国参加日内瓦国际会议,实际上打破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政策。

(三)参加万隆会议

1955年4月,亚非29个国家政府首脑在印度尼西亚万隆举行会议。周恩来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会议,打破帝国主义国家及敌对势力的破坏,提出“求同存异”的方针,推动会议取得圆满成功。会议通过的关于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列举了各国和平相处友好合作的十项原则,实际上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体现和引申。亚非会议期间,周恩来多次重申在台湾问题上存在两个性质完全不同而又互相关联的问题: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是行使自己的主权,实现领土的完整和国家的统一,是中国的内政问题;美国侵占台湾并干涉中国人民解放沿海岛屿,造成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是中美之间的国际性问题。并声明,中国人民不要同美国打仗,中国政府愿意同美国政府讨论缓和台湾地区紧张局势的问题。这个声明促成中美两国1955年8月开始的大使级会谈。

这些卓有成效的外交活动,促进了国际紧张局势的缓和,扩大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加强了中国同世界的联系,为我国的和平建设争取了较为有利的国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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