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你们要找的人吗?”雷斯垂德问,“旅馆的那个男孩?”
福尔摩斯点点头。也许他没有勇气让自己开口说话。
男孩遭到过严酷的毒打。他的肋骨、胳膊、腿、每一根手指,都被打断。看着这些惨不忍睹的创伤,我立刻知道它们是被逐一地、从容有序地造成的。对罗斯来说,死亡是一场极为漫长的痛苦旅程。最后,他的喉咙被残忍地切开,脑袋几乎与脖子分家。我以前见过尸体,不论是和福尔摩斯一起,还是我当军医的时候,从没见过这样令人发指的事情。一个人竟然能对十三岁的男孩下这样的毒手,我觉得真是匪夷所思。
“手段很残忍。”雷斯垂德说,“关于这个男孩,您有什么可以告诉我的,福尔摩斯?他是您的雇员吗?”
“他名叫罗斯·迪克森。”福尔摩斯回答,“我对他了解不多,调查官。您可以去问问汉姆沃斯的乔利·格兰杰男生学校,但他们恐怕也不能提供更多的情况。他是个孤儿,有个姐姐不久前还在朗伯斯的钉袋酒馆打工。您也许能在那里找到她。尸体检查过没有?”
“检查过了。口袋里是空的。可是有一件东西很蹊跷,你们应该看看,天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它让我感到恶心——我只能告诉您这么多。”
雷斯垂德点点头。一个警察蹲下身,抓起一只支离破碎的小胳膊。衬衫的袖子滑落下去,露出一根白色的丝带,系在男孩的手腕上。“丝带是新的。”雷斯垂德说,“看样子还是上好的丝绸。看——没有沾上血迹或泰晤士河里的任何垃圾。因此我断定,它是在男孩被杀害后系上去的,作为某种标志。”
“是‘丝之屋’!”我突然喊了起来。
“那是什么?”
“您知道吗,雷斯垂德?”福尔摩斯问,“您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不知道。‘丝之屋’?是一家工厂吗?我从没听说过。”
“我听说过。”福尔摩斯凝神望着远处,眼睛里充满了恐惧和自责。“白色的丝带,华生!我曾经见过。”他转向雷斯垂德说,“谢谢您把我叫来,告诉我这件事。”
“我本来指望您会给我们一些启发。说到底,这可能是您的过错。”
“过错?”福尔摩斯似乎被蜇了一下,猛地转过身。
“我警告过您不要跟这些孩子混在一起。您雇佣了这个男孩。派他去追踪一个知名的凶手。我认为您说得有道理,他可能有自己的想法,这些想法可能会给他带来灭顶之灾。然而,这就是结果。”
我不知道雷斯垂德是不是故意刺激福尔摩斯,但他的话对福尔摩斯所产生的影响,我在返回贝克街的路上都看在了眼里。福尔摩斯缩在马车的角落里,几乎一直没有说话,并且躲避着我的目光。他的皮肤似乎紧绷在颧骨上,脸色比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憔悴,似乎染上了某种致命的疾病。我没有试图跟他说话,知道他不需要我的安慰。我只在一旁注视,等待着他用卓越的智慧来应对命运的可怕转折。
“也许雷斯垂德说的是对的。”他最后说道,“确实,调集我的贝克街侦探小队是草率的,欠考虑的。我觉得让他们在我面前排起队来,给他们一两个先令,是件挺有趣的事,但我从未真的把他们置于危险的境地,华生。这你是知道的。然而我被指责为浅薄浮躁,我必须承认自己有罪。维金斯、罗斯和其他男孩子在我眼里什么都不是,正如这个把他们丢弃街头的社会也不把他们当人。我从未想过我的行为会导致这样可怕的后果。不要打断我!如果是你的或我的儿子,我会让他在黑夜里独自一人站在一家旅馆外面吗?所发生事情的内在逻辑是不容忽视的。那孩子看见了凶手走进旅馆。我们都看见了他为此感到多么恐惧。尽管如此,他仍然觉得可以利用这件事为自己捞到好处。他这么去做了,却死于非命。因此,我认为自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然而!‘丝之屋’在这个谜里起了什么作用,我们怎么理解男孩手腕上的这一截丝带呢?这是问题的关键,我又一次觉得自己应该受到责备。我得到过提醒!这是事实。真的,华生,我有很多次问自己是不是应该放弃这个职业,到别处去碰碰运气。有几篇专题论文是我一直想写的。我还幻想着去养蜜蜂。说实在的,根据我对这个案子迄今为止的调查成就,我根本不配被称为侦探。一个孩子死了。你看见了他们是怎么对待他的。这叫我有什么脸面继续活下去?”
“我亲爱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