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冯新国拍着自己的脑袋,似乎想起了什么,“对不起,怪我有眼无珠……看守所那件事全靠你们帮忙,这回我得好好感谢你老人家。”
当年他意气用事,审讯犯人不用嘴不用心只用拳和腿,终于惹出了麻烦,要不是他父亲与时任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陈家山有交情,恐怕这身警服早就穿不了了。
陈家山没有发迹之前与冯新国的父亲是哥们,两人在县化肥厂上班,同住一间屋。有一次,陈家山用电炉烧洗脚水被电工检查发现,报到厂部,厂长要开除陈家山。好不容易跳出农门,陈家山不想回家务农,怎么办?情急之下陈家山找到冯新国的父亲,要他李代桃僵。不是推卸责任,而是因为陈家山是临时工,冯新国的父亲是正式工,厂长一句话可以开除临时工,却不能一句话开除一名正式职工。冯新国的父亲讲义气够哥们,主动上门承担责任,从而保住了陈家山的饭碗。自此之后,陈家山便把冯新国的父亲当成亲大哥看待,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你的事就是我的事。”陈家山发迹后冯新国的父亲没有找过他,即使有解决不了的事,也不想麻烦他。这回不同,儿子饭碗的事是大事,不能不找,于是腆着老脸上门求助。陈家山还是那句话——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当场叫来县公安局长,指示公安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公安局长说恐怕不行,此事已经通天,此案由市公安局接手承办,县公安局鞭长莫及。好办,陈家山马上操起电话,接通了市公安局局长黄新华的电话。黄新华当过兴发县委副书记,分管政法,与陈家山经常一起开会,两个人混得很熟。据说最初的公安局长人选是陈家山(当时公安局局长不进常委,也不兼政法委书记),陈家山不干,理由很简单,县委副书记虽说只是副县级,但是再小的官也是地方领导;市公安局局长虽然是正县级,但是再大的官也只是部门领导。他宁可当他副县级的地方领导,也不愿当正县级的部门领导,于是把这种好事让给了黄新华。黄新华上任后知道这个内幕,当面戏谑他“不做好事”。谁也没有料到,上面来了文件,要求公安局长进常委,并兼任政法委书记,陈家山后悔不迭。黄新华捡了个便宜,当然要感谢他这个恩人。现在“恩人”求上门来,他不能不答应。陈家山在电话中轻描淡写,称冯新国打死人是工作失误,是过激行为,不是犯罪。他还特别强调,打死的人是犯人。也就是说,这名犯人该死,早死迟死都是死,不值得让一名干警去殉葬……
就这样,冯新国躲过“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