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纳尔?韦伍德爵士,以及凯特琳夫人和她的同伴。”年轻骑士回答。
血门骑士揭开面罩。“我就觉得眼前这位夫人面熟。小凯特,你离家可真远啊。”
“叔叔,您不也是?”虽然历经了一切苦难,她还是发自内心地微笑。听见那沙哑、如烟熏般的嗓音,仿佛时光倒流二十年,又把她带回到童年时光。
“我的家就在这里。”他粗鲁地说。
“你的家在我心里。”凯特琳告诉他,“把头盔拿下来,我想再好好看你。”
“只怕过了这些年,还是没好看到哪里去。”布林登?徒利虽然这么说,但当他揭起头盔时,凯特琳却认为他撒了谎。他的容貌虽然饱经风霜,岁月偷走了他的红褐头发,只留满头灰白,但他的笑容依旧,肥如毛虫的浓眉依旧,深邃蓝眼中的笑意依旧。“莱莎知道你要来吗?”
“我们事先来不及通知。”凯特琳告诉他。这时其他人也跟了上来。“叔叔,只怕风暴在我身后穷追不舍。”
“我们能进峡谷吗?”唐纳尔爵士问。韦伍德家的人向来讲究礼仪。
“以鹰巢城公爵、艾林谷守护者、真正的东境守护劳勃?艾林之名,我让你们通过,并要求你们以他之名维持和平。”布林登爵士回答,“走吧。”
于是她骑马跟在他身边,穿过血门的阴影。英雄纪元时期,无数兵马命丧于此,却依然无法攻克峡谷。石砌工事彼端,峰峦骤然展开,绿野、蓝天和白雪皑皑的山尖骤然呈现,美得让她喘不过气。此刻,艾林谷正沐浴在晨光之中。
峡谷在他们面前绵延,直至氤氲弥漫的东方,这乃是一个祥和恬静的国度,四面受群山庇护,内中是肥沃的黑土,宽阔而舒缓的河川,还有在阳光下明亮如镜、数以百计的大小湖泊。田野间大麦、小麦和玉米结实累累,就连高庭所生产的南瓜也不比这里硕大,水果更不及此地甜美。他们走进峡谷西端,通过最后一道山口后,道路便开始蜿蜒向下,直至足足两里高的山脚下。此处峡谷甚窄,不需半日即可穿越,北边的山脉近在咫尺,凯特琳仿佛伸手可及。此地最高的山被称做“巨人之枪”,重重山脉都仰之弥高,它的山尖离地三里半,消失在冰冷的雾气之中。“阿莱莎之泪”幽魂般的激流自其高耸的西峦贯穿而下,即使距离如此遥远,凯特琳也分辨得出那条闪亮的银丝带,与暗色的磐石对比鲜明。
叔叔看见她停了下来,便策马靠过来指给她看。“就在那里,阿莱莎之泪旁边,如果你看得够仔细,阳光又恰好照到城墙,就能见到闪现的白光。”
七座高塔,奈德曾经告诉她,如纯白的匕首刺进苍天的肚腹,耸立云天,站在城垛上,云层都在你脚下。“要走多久?”她问。
“今天傍晚我们可以抵达山下,”布林登叔叔道,“但上山还要再花去一天的时间。”
后面的罗德利克?凯索爵士开了口,“夫人,”他说,“恐怕我今天没法再走下去。”他的脸塌成一团,新长的胡子参差不齐,看来非常虚弱,凯特琳真担心他会跌下马。
“你本不该再走。”她说,“我所要求你做的,你不但尽数办到,还大大超出我的期望。我叔叔会陪我上鹰巢城,兰尼斯特必须跟我走,但你和其他人没有理由不留在这里好好休息,恢复元气。”
“能招待他们作为宾客是我们的荣幸。”年轻的唐纳尔爵士努力严肃而依礼地说。除了罗德利克爵士,当初跟她一起从路口旅店出发的人,如今只剩波隆、维里?渥德爵士和歌手马瑞里安。
“夫人,”马瑞里安驱骑向前,“请您允许我也陪伴您到鹰巢城去,我看到了故事的开头,也想看看故事怎么结束。”男孩的声音虽然憔悴,却出奇坚决,眼里闪着热切的光芒。
凯特琳原本就没有邀这名歌手同行,完全是他自作主张。至于为什么许多比他勇敢的人都弃尸荒野,他却活得好端端的,她就不得而知了。总之他在途中长了点胡楂,看起来多了点男人味道,他都走了这么远,或许她不该拒绝他。“好吧。”她对他说。
“我也去。”波隆表示。
她更不喜欢他。要不是波隆,她绝不可能抵达艾林谷,这点她很清楚。这名佣兵是个极其剽悍的战士,他的剑为他们杀出一条血路。即便如此,凯特琳还是不喜欢这人。他有勇气,力量也不缺,但他心里没有仁慈二字,更别说忠诚。她时常看见他跟兰尼斯特骑行在一块儿,低语交谈,同声大笑。她原本打算当下就把他和侏儒隔离开,但既然答应让马瑞里安一起去鹰巢城,她实在没有合适的理由拒绝他。“随你的吧。”她说,却也发现他根本就没请求她同意。
维里?渥德爵士和罗德利克爵士留了下来,由一位说话轻声细语的修士照料他们的伤势。他们那几匹憔悴不堪的马也被留下。唐纳尔爵士保证会先派鸟儿将他们到来的消息通知鹰巢城和月门堡。有人从马厩里牵来精力充沛、鬃毛蓬松而熟悉山路的马,他们只歇息不到一个小时便又再度上路,朝下方的谷地平原出发,凯特琳走在叔叔旁边,波隆、提利昂?兰尼斯特、马瑞里安以及布林登的六名手下跟随在后。
直到他们走过三分之一的下山路,远离其他人的听力范围之后,布林登?徒利方才转向她说:“好吧,孩子,告诉我这场风暴是怎么回事。”
“叔叔,我早不是小孩子了。”凯特琳道。但她还是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虽然花的时间远远超出预期。她从莱莎的信、布兰坠楼、刺客的匕首、小指头,一直讲到她在岔路旅店与提利昂?兰尼斯特的巧遇。
叔叔静静地听着,眉头越皱越深,浓厚的眉毛盖住了眼睛。布林登?徒利是个善于倾听的人……除非对象是她父亲。他是霍斯特公爵的弟弟,虽只相差五岁,但自凯特琳有记忆起,两人便已不和。凯特琳八岁时兄弟俩一场大吵,霍斯特公爵指责布林登是“徒利家的害群黑羊”,但布林登笑着说他们家族的标志是跃出水面的鳟鱼,所以他应该是黑鱼,而非黑羊。从那天起,他便以此为纹章。
一直到她和莱莎出嫁那天,两人的纷争都没结束。布林登正是在婚宴上对他哥哥宣布自己要跟莱莎一起离开奔流城,去为她的新婚丈夫、鹰巢城公爵效命。据艾德慕偶尔写给她的信中所言,从那之后,霍斯特公爵再没提过弟弟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