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
高血压患者易并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致使病情加重。对自己血压值不太清楚的人,如果有剧烈头痛、肩膀酸痛、失眠、眩晕和浮肿等症状,就要去医院检查。
高血压病的起因比较多,其中包括身体素质等因素,因此要注意平时的起居和活动,避免疲劳过度、睡眠不足、精神压抑等不利因素的出现,还要注意控制饮食中盐的摄入量。要按照医生的治疗方案,认真服药和休息,以便尽快恢复正常。血压指数正常或接近正常的患者,在医生允许的情况下才可考虑怀孕,并要坚持服药。
心脏病
心脏功能不正常会造成血液循环障碍及缺氧,引起胎盘血管异常,导致流产、早产,使产妇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所以心脏病患者在怀孕前一定要彻底医治并听取医生的建议。如果心功能尚好,经心内科医生评估,认为可以怀孕了再考虑怀孕,不可贸然怀孕。
糖尿病
糖尿病患者如果怀孕,病情往往变化很大,如果治疗不及时或发生其他感染,很容易出现酮症、酸中毒等症状,甚至危及生命。怀孕期间还会并发妊娠高血压疾病,或引起流产、早产,甚至胎死宫内等。此外,分娩巨大儿和畸形儿的比例也较高。糖尿病患者能否怀孕要根据病情而定,孕前应征求内分泌科医生的意见后再安排怀孕。
阴道炎
阴道炎常见有念珠菌性、滴虫性阴道炎及细菌性阴道病。在孕期,阴道炎可以导致胎膜早破及早产等并发症,孕前应积极治疗。万一在治愈前怀孕了,孕期仍可安排治疗。
结核病
目前结核病的治愈率很高。但治愈前不应当怀孕,否则不但影响自身疾病的康复,还可能传染给胎儿,并有早产、流产的危险。经过抗结核药物治疗后,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认已经完全治愈后,才能考虑怀孕。
肝脏病
妊娠后,肝脏的负担增加。如果肝脏有病,会使病情恶化,而且还容易并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因此,应在肝脏疾病治疗好转之后,再考虑怀孕。目前对肝脏病的治疗,方法比较多,效果也较好,一般都可以把病情控制住。
肾脏病
妊娠时,由于母体血容量增加,肾脏负担加重。肾脏病患者妊娠后,就容易并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它又会使肾脏病变恶化,引起早产、流产及死胎等现象。孕前应经肾内科评估,如果病情允许,才可以考虑怀孕。
精神病
曾患过精神失常的妇女,会在妊娠、产褥及哺乳期病情复发。所以有精神病史的患者,应坚持避孕以免疾病复发,甚至传给后代。孕前应请精神科医生认真检查后,再决定是否可以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