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小飞乐
1984年11月18日,上海《新民晚报》在一版不显眼的地方刊登了一条消息说:本市出现一家接受个人和集体自愿认购股票的新型公司——上海飞乐音响公司。它对社会发行1万股,每股50元。
(图2 1)飞乐音响股票(简写)
当时上海人并没太拿这当回事。然而,有个老外注意到这条消息。日本《朝日新闻》先登了一大块文章讲飞乐,接着日本野村证券株式会社董事长伊藤正就满大街要找上海同行聊。
上海人是小心谨慎的。在这之前的7月份,拿出了一个八条的《暂行管理办法》,其中第一条规定:新办集体所有制企业可以发行股票。也就是说,国企和个体户都不许发股票。这是什么意思?让集体企业先探探路子。
在最初讨论如何实行股份制时,当时的市委常委吴邦国和黄菊就不止一次来过飞乐电声厂,每次来都悄悄的,很神秘,像搞地下工作一样。
飞乐音响第一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秦其斌对这段经历同样记忆尤深:
“于是我们要去工商登记了,一个小小的企业要叫公司了,这个工商受不了了,这个公司不能乱叫的,84年的时候公司不能乱叫的。公司是一种行政级别,不是一种经济实体,不是个法人组织,它是个行政级别。有人就说,你是不是有野心呀?你们是不是嫌现在这个官当的太小了?”
图22秦其斌(简写)
后来飞乐音响拿着政府的批文还是办了工商登记,但是在企业性质一栏当中写的是集体。这下麻烦来了,1986年,小飞乐第一次分红,分红之后税务局稽察大队就找上门来,毫不客气的说:分红?你们这是私分国有财产。秦其斌据理力争,我们不是国营的,集体的也是国家的,稽察大队认为,公积金、公益金是不能私分给个人的。没有办法,秦其斌只好写检讨认罚款。
实际上,小飞乐发行只是登了一下报,并没有公开发行,并且已静悄悄全找好了下家,做好了失败的预案。
但1个多月后,1985年1月14日发行延中实业有限公司股票时,可了不得了,上海人都醒了。
延中股票由工行信托投资公司静安分部代理发行,当时胡瑞荃副经理在现场操作,他说:
“从江宁路排队转弯到南京路,人群长队绕了好几条街,结果20路车也开不动了,交警跑来找我:为什么不事先打招呼?我也不知道会有这么多人呀……延中股票发行额共500万,原来计划在柜台上发行350万。可到中午12点一看,不得了,已经超过350万。我马上打电话请示上海人行金管处,对方说要控制在450万以内。到下午3点钟一看,已经发到470万,不敢再发了,马上来个急刹车。”
解放前上海有200多家交易所,上海人的股票意识那是一点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