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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口浪尖上的网络新霸主(5)

一胜九败3:百度在试错中前行 作者:刘雯


李彦宏说的是气话还是无奈?

3月28日,针对备受关注的百度文库被指侵权事件,李彦宏作出回应说,“态度很清楚,管得好就开下去,管得不好就关掉”。在2011年4月云南丽江召开的百度联盟峰会上,李彦宏在回应主持人数字中国主席吴鹰提出的百度文库事件时,再次强调:“这件事情已经调动了百度和很多其他部门的力量,我也希望加强这方面的管理。”“我在公司内部的态度很明确,如果管不好,就关掉百度文库。”他指出,“当然,百度还是希望与版权方、作家达成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

李彦宏的“管不好就关闭”的“气话”,很快被媒体和大众视为是对此事的藐视和怠慢。

而百度文库这个百度刚开发不久的小产品,一时间竟然将百度置身于风口浪尖之中,使李彦宏的“首富”光环因此显得有些黯然。

在笔者看来,李彦宏说的不是“气话”,而是他的无奈。

首先,这是事关百度盈利模式的问题。2008年,李彦宏在接受《财富人生》的采访时说:“任何一个媒体都不能说不做广告就不做,不做广告就不可能有收入来源,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内容。”通过开发高质量的内容吸引客户,积累流量,汇聚人气,从而赚取广告收入,这是互联网的主要盈利模式;同时,也只有在赚取了一定收入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开发高质量的内容。这两者是相互关联的。

百度文库作为一个供用户在线分享文档的开放平台,从2009年11月12日上线以来,其上传的文档,由最初的几万份,截止到2011年3月,已增至上千万份。其汇聚人气之多,影响之大,可想而知。

其次,这是事关百度文库运营模式的问题。百度文库正是按照“网络避风港原则”运营的。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有规定,网络存储及搜索提供商在接到权利人申请通知后,断开侵权的相关链接,即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0年11月,在百度文库上线一周年庆祝活动上,百度文库一位总监表示:百度文库一直尊重国家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虽然文库的所有内容都是由网民自行上传,但如果版权方发现有侵权问题,只需要通过举报系统反馈情况,百度会在48小时内迅速核实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除了机制上的监督和约束外,百度还开辟了机构合作专区,引入优质文档资料,同时开展知名作家作品免费读书活动等,将版权保护落到实处。然而,天不遂人愿,这位百度高管可能没有想到,在他说这番话的同时,一些知名作家已经举起了维权的大旗。

再次,这是事关国内互联网商业环境的问题。在我国,由于互联网产业是一个新兴产业,人们对互联网产品的接受有个过程,所以培养市场成为必不可少的环节。靠免费赚取流量已经成为绝大部分网站的生存法则,只有免费才能赚取更多的人气,带来更多的流量,才能吸引更多的广告。因此,网站要想盈利,只有最大限度地对用户免费。可以想象,网站一旦施行让用户对阅读付费的政策,必然会流失大量的点击率。流失点击率意味着流失广告收入。在用户没有养成付费意愿的情况下,网站实行对文档作品付费的策略,必然要承担巨大的风险。

在数字版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情况下,百度也不可能每上传一份作品,就主动寻找作者向其提出付费的问题。百度所采取的办法是先开发产品,出了问题再解决问题。

此前百度的竞争对手Google也发生过类似的侵权事件,Google曾尝试着对作品付费,但最终却不了了之。2004年,Google开始寻求与图书馆和出版商合作,大量扫描图书,试图打造世界上最大的数字图书馆。然而,2009年10月13日,运行了5年的Google数字图书馆以涉嫌大范围侵权中文图书遭遇侵权指控,570位中国作家指控Google将其17922部作品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扫描上网。

Google当时的和解方案是,把和解条款分为“同意和解”和“不同意”两类。同意者,每人每本书可以获得“至少60美元”的赔偿,以后还能获得图书在线阅读收入的63%,但前提是需本人提出“申请”。假如到2010年6月5日之后还未申请,则被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如果作家选择“不同意”,则可提出诉讼,但不得晚于2010年1月5日。

但是,就在事态有望“和解”时,Google单方面突然“变卦”,Google表示,将关闭中国网站,并完全撤销在中国的办事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Google第四轮谈判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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