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务本重农 减免租税
刘邦登基后,约法省禁,减轻田赋税率,“什五而税一”。汉惠帝时,下令“减田租,复十五税一”。 汉文帝二年(前177年)和十二年(前168年)分别两次“除田租税之半”,进一步降低田租的税率,按“三十税一”征税。从汉高祖即位(公元前202年)到汉景帝后元三年(公元前141年),前后共62年间,农民赋税负担是有文字记载税率的中国古代历史上最轻的。从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起,又连续免除全国田赋长达11年,汉以后2000年间绝无仅有。直到2170年后的“本朝”,才又一次免除农业税。
汉代的赋税政策最能体现中国本土经济学“德本财末”、“藏富于民”、“民富国强”的主旨,在赋税征收率异常低的情况下,竟然真的能够国富民丰。《史记·平准书》载:“继以孝文、孝景,清净恭俭,安养天下,七十馀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馀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而阡陌之间成群,乘字牝者摈而不得聚会。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故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义而后绌辱焉。”
景帝为文帝“善继人之志”的孝子,继承了文帝反躬自省、务本重农的德行。公元前一四二年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以为币用,不识其终始。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赃为盗。二千石听者,与同罪。”
3.体念民生,抚恤孤寡
公元前177年9月,汉文帝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朕忧其然,故今兹亲率群臣农以劝之;其赐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
汉文帝推己及人,取消连坐之刑,下诏曰:“法者,治之正也。今犯法已论,而使无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为收帑,朕甚不取!其除收帑诸相坐律令。”
仁者爱人。文帝体念“弱势群体”的生活艰难,又下诏振贷鳏、寡、孤、独、穷困之人,并特别规定:“八十已上,月赐米、肉、酒;九十已上,加赐帛、絮。赐物当禀鬻米者,长吏阅视,丞若尉致;不满九十,啬夫、令史致;二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称者督之。”
班固在评论文景之治时引用孔子之言曰:“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信哉!周、秦之敝,罔密文峻,而奸轨不胜,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
三、贞观之治:屈己从谏 力行善政
今人的一大弊病,就是容易以为今日时代比较古代为进步,至少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殊不知在观念德行上,恐有不如祖上清净自守处。清乾隆皇帝为《贞观政要》作序时说:“盖自三代以下,能用贤纳谏而治天下者,未有如此之盛焉”。唐史臣吴兢类辑君臣问对、忠贤诤议,荟萃十卷四十论,治道之要,尽在是编,盛唐气象,如睹目前。本节仅类举几件唐太宗的君臣言说,与诸君共印证之。
1.自思君道 修身养性乃治国之根
贞观初,太宗谓侍臣曰:“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若安天下,必须先正其身,未有身正而影曲,上治而下乱者。朕每思伤其身者不在外物,皆由嗜欲以成其祸。若耽嗜滋味,玩悦声色,所欲既多,所损亦大,既妨政事,又扰生民。且复出一非理之言,万姓为之解体,怨讟既作,离叛亦兴。 朕每思此,不敢纵逸。”谏议大夫魏征对曰:“古者圣哲之主,皆亦近取诸身,故能远体诸物。昔楚聘詹何,问:‘未闻身治而国乱者。’陛下所明,实同古义。”
贞观六年,太宗谓侍臣曰:“看古之帝王,有兴有衰,犹朝之有暮,皆为敝其耳目,不知时政得失,忠正者不言,邪谄者日进,既不见过,所以至于灭亡。朕既在九重,不能尽见天下事,故布之卿等,以为朕之耳目。莫以天下无事,四海安宁,便不存意。可爱非君,可畏非民。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魏征对曰:“自古失国之主,皆为居安忘危,处治忘乱,所以不能长久。今陛下富有四海,内外清晏,能留心治道,常临深履薄,国家历数,自然灵长。臣又闻古语云:‘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陛下以为可畏,诚如圣旨。”
2.贤臣直言 德厚怀仁乃安国之本
贞观十年,魏征疏曰:“臣闻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源不深而望流之远,根不固而求木之长,德不厚而思国之理,臣虽下愚,知其不可,而况于明哲乎!人君当神器之重,居域中之大,将崇极天之峻,永保无疆之休。不念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德不处其厚,情不胜其欲,斯亦伐根以求木茂,塞源而欲流长者也。”
3.医道与治道同源 一理贯通
贞观五年,太宗谓侍臣曰:“治国与养病无异也。病人觉愈,弥须将护,若有触犯,必至殒命。治国亦然,天下稍安,尤须兢慎,若便骄逸,必至丧败。今天下安危,系之于朕,故日慎一日,虽休勿休。然耳目股肱,寄于卿辈,既义均一体。宜协力同心,事有不安,可极言无隐。傥君臣相疑,不能备尽肝膈,实为国之大害也。”
4.任土作贡 不准劳扰更民
贞观二年,太宗谓朝集使曰:“任土作贡,布在前典,当州所产,则充庭实。比闻都督、刺史邀射声名,厥土所赋,或嫌其不善,逾意外求,更相仿效,遂以成俗。极为劳扰,宜改此弊,不得更然。”
5.拒收弑逆朝贡 正不染邪
贞观十八年,太宗将伐高丽,其莫离支遣使贡白金。黄门侍郎褚遂良谏曰:“莫离支虐杀其主,九夷所不容,陛下以之兴兵,将事吊伐,为辽东之人报主辱之耻。古者讨弑君之贼,不受其赂。昔宋督遗鲁君以郜鼎,桓公受之于大庙,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大庙,百官象之,又何诛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置诸大庙,其若之何?’夫《春秋》之书,百王取则,若受不臣之筐篚,纳弑逆之朝贡,不以为愆,将何致伐?臣谓莫离支所献,自不合受。”太宗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