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写作公司里写着一篇名为《师生恋》的小说。这篇小说我已经写了十几遍了,现在还要写新的版本,因为公司付了我薪水,而且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和老师恋爱的,所以这部小说总是有读者,我也总是要写下去。
在黑色的皮衣下,老师是个杰出的性感动物。在椅子上坐久了,她起身时大腿的后面会留下红色的皮衣印迹——好像挨了打,触目惊心。那件衣服并不暖和,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穿这件皮衣。在夏季,老师总在不停地拽那件绸衫——她好像懒得熨衣服,那衣服皱了起来,显得小了。好在她还没懒得拽。拽来拽去,衣服也就够大了。这故事发生的时节,有时是严冬,有时是酷暑。在严冬,玻璃窗上满是霜窗花,教室的水泥地下满是鞋跟带进来的雪块。有些整块地陈列着,有些已经融化成了泥水——其实,我并不喜欢冷。在酷暑时节,从敞开的门到窗口,流动着干热的风。除了老师授课声,还能听到几声脆响。那是构成门框、窗框或者桌椅的木料正在裂开。而这一次则是在潮湿的初秋季节。从本性来说,我讨厌潮湿。但我别无选择——因为这是我唯一能选择的东西。在潮湿的秋季,老师说:未来的世界是银子的……这是一道谜语。我写着的小说和眼前发生的一切,全靠这道谜语联系着。
在班上,我总对着桌上那台单色电脑发愣。办公室里既没有黑板,也没有讲台,上司总是到处巡视着,所以只有这一样可以对之发愣的东西。有时,我双手捧着脸对它发愣,头头在室里时,就会来问上一句:喂!怎么了你?我把一只手拿下来,用一个手指到键盘上敲字,屏幕上慢慢悠悠开始出现一些字。再过一会儿她又来问:你干什么呢?我就把另一只手放下来,用两根手指在键盘上敲字,屏幕上还是在出字,但丝毫也不见快些。假如她再敢来问,我就把两只手全放回下巴底下去,屏幕上还是在出字,好像见了鬼。这台电脑经我改造过。原本它就是老爷货,比我快不了好多,改了以后比我还要慢得多。我住手后五分钟它还要出字,一个接一个地在屏幕上闪现,每个都有核桃大小,显得很多——实际上不多。头头再看到我时,就摇摇头,叹口气,不管我了。所有的字都出完了,屏幕变得乌黑,表面也泛起了白色的反光。它变成了一面镜子,映着我眉毛稀疏,有点虚胖的脸……头头的脸也在这张脸上方出现。她的脸也变得臃肿起来。这个屏幕不是平的,它是一个曲面,像面团里的发酵粉,使人虚胖。她说道:你到底在干些什么……她紧追不舍,终于追进了这个虚胖的世界里。人不该发愣,除非他想招人眼目。但让我不发愣又不可能。
我的故事另有一种开始。老师说,未来世界是银子的。这位老师的头发编成了高高的发髻,穿着白色的长袍。在她身后没有黑板,是一片粉红色的天幕。虽然时间尚早,但从石柱间吹来的风已经带有干燥的热意。我盘膝坐在大理石地板上,开始打瞌睡,涂蜡的木板和铁笔从膝上跌落……转瞬之间我又清醒过来,把木板和铁笔抓在手里——但是已经晚了,错过了偷偷打瞌睡又不引起注意的时机。在黑色的眼晕下,老师的眼睛睁大了,雪白的鼻梁周围出现了冷酷的傲慢之色。她打了个榧子,两个高大的黑奴就朝我扑来,把我从教室里拖了出去。如你所知,拖我这么个大个子并不容易,他们尽量把我举高,还是不能使我的肚子离开地面——实际上,我自己缩成了一团,吊在他们的手臂上,像小孩子坐滑梯那样,把腿水平地向前伸去。就是这样,脚还是会落在地下。这时我就缩着腿向前跑动,就如京剧的小丑在表演武大郎——这很有几分滑稽。别的学生看了就笑起来。这些学生像我一样,头顶剃得秃光光,只在后脑上有撮头发和一条小辫子,只有一块遮羞布绕在腰上——他们把我拖到高墙背后,四肢摊开,绑在四个铁环上。此后我就呈×形站着,面对着一片沙漠和几只骆驼。
有一片阴影遮着我,随着中午的临近,这块阴影会越来越小,直至不存在,滚烫的阳光会照在我身上。沙漠里的风会把砂粒灌进我的口鼻。我的老师会从这里经过,也许她会带来一瓢水给我解渴,但她多半不会这么仁慈。她会带来一罐蜜糖,刷在我身上。此后蚂蚁会从墙缝里爬出来,云集在我身上——但这都是以后的事了。现在有只骆驼向我走来,把它的嘴伸向我的遮羞布。我想骆驼也缺盐分,它对这条满是汗渍的遮羞布会有兴趣——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它是只母骆驼……它把遮羞布吃掉了,继续饶有兴致地盯着我,于是我赤身裸体地面对着一只母骆驼。字典上说,骆驼是论峰的。所以该写:“我赤身裸体地面对着一峰母骆驼。”我压低了嗓子对它说:去,去!找公骆驼玩去……这个故事发生在埃及托勒密王朝时期。我的老师是个希腊裔的贵人——她甚至可以是克利奥佩屈拉本人。如你所知,克利奥佩屈拉红颜薄命,被一条毒蛇咬死了。写这样一个故事,不能说是不尊重老师。
三
办公室里鸦雀无声,就像在学校里的习题课上。如你所知,学校里有些重大课程设有习题课,把学生圈在教室里做习题——对我来说,这门课叫做“四大力学”,一种不伦不类的大杂烩。老师还没有资格讲这样的重大课程,但她总到习题课上来,坐在门口充当牢头禁子的角色——坐在那里摇头晃脑地打瞌睡。我也来到习题课上,把温热的大手贴在脸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发现她摇晃得很有韵律。不时有同学走到她面前交作业,这时她就醒来,微笑着说道:做完了?谢谢你。总得等多数人把习题做完,这节课才能结束。所以她要谢谢每个交作业的人,但我总不在其中。每门课我都不交作业,习题分总是零蛋……老师在习题课上,扮演的正是办公室里头头的角色。
现在头头不在班上,但我手下的职员还要来找我的麻烦。很不幸的是,现在我自己也当了本室的头头,虽然在公司里我还是别人的手下。据说头头该教手下人如何写作,实际上远不是这样。没人能教别人写作,我也不能教别人写作——但我不能拒绝审阅别人的稿子。他们把稿件送到我办公桌上,然后离去。过上半小时,或者一个小时,我把那篇稿子拿起来,把第一页的第一行看上一遍,再把最后一页最后一行看上一遍,就在阅稿笺上签上我的名字。有些人在送稿来时,会带着一定程度的激动,让我特别注意某一页的某一段,这件事我会记住的,虽然他(或者她)说话时,我像一个死人,神情呆滞目光涣散,但我还是在听着。过半小时或一小时之后,我除了看第一行和最后的一行,还会翻到那一页,仔细地看看那一段。看完了以后,有时我把稿子放在桌面上,伸手抓起一支红铅笔,把那一段圈起来,再打上一个大大的红叉——如你所知,我把这段稿子枪毙了。在枪毙稿子时,我看的并不是稿纸,而是盯住了写稿人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个被枪毙的人脸色涨红,眼睛变得水汪汪的,按捺着心中的激动低下头去。假如此人是女的,并且梳着辫子,顺着发缝可以看见头皮上也是通红的——这是枪毙的情形。被毙掉以后,说话的腔调都会改变,还会不停地拉着抽屉。很显然,每个人都渴望被枪毙,但我也不能谁都毙。不枪毙时,我默默地把稿件收拢,用皮筋扎起来,取过阅稿笺来签字,从始至终头都不抬。而那个写稿人却恶狠狠地站了起来,把桌椅碰得叮当响,从我身边走过时,假作无心地用高跟鞋的后跟在我脚上狠命地一踩,走了出去。不管怎么狠命,结果都是一样。我不会叫疼的,哪怕整个脚趾甲都被踩掉——有抑郁症的人总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