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中有多篇以“誓”为题名的经文,《甘誓》是第一篇。全文仅111字,很短。篇名中的“甘”是地名,在有扈氏的国都的南郊。“誓”是君王告诫将士的一种文体。《甘誓》的主角是天子夏启,他因诸侯有扈氏不服自己继承帝位而出兵讨伐之,战场就在有扈氏的家门口。因此,这篇文献记载的是夏启攻打有扈氏之际所发表的临战前的檄文。
那么,夏启为什么要攻打诸侯有扈氏呢?《史记·夏本纪》交待了一些背景:大禹作为天子,在东巡的过程中,死在会稽,留下的政权由伯益接手。伯益是皋陶的儿子,也是舜任命的山泽之官,在舜、禹两代,都是重要的政府阁员;再加上父亲皋陶的巨大声望,伯益接手最高职位并不令人意外。但是,三年之后,伯益又把政权让给了禹的儿子启。据说,启很贤明,得到了诸侯的拥护,于是继承了帝位。但是,有扈氏却不服。其实,这有扈氏也不是外人,他就是启的同姓兄长。他反对启的理由是:以往的尧传舜、舜传禹,都是把天子之位禅让于贤德之人,但是,启的继位则相当于禹把天子之位传给了自己的儿子(中间有三年由伯益执政,可以视为禹与启之间的过渡期),因此,启的继位违反了沿袭已久的“王位继承法”,不具有合法性。以此为理由,有扈氏向启直接发起了挑战。后来的结果证明,这是一次失败的挑战,有扈氏为启所灭。
如果说,有扈氏挑战启的理由是:启违反了“让贤”的政治传统,那么,启又将如何反驳这种观点呢?且看《甘誓》的记载。
临战之际,在自己的将士面前,启的论证非常简洁:有扈氏轻慢五行,怠惰废弃天地人之正道,因此,上天要断绝他的命,现在,我就代表上天实施对他的惩罚。
启的指控聚焦于自然法则,认定有扈氏没有尊重水、火、金、木、土交替运行的自然规律,这样的自然规律见之于人事,则是仁、义、礼、智、信五种品性。更具体地说,有扈氏与夏启同姓,既有君臣相处之义,也有兄弟相亲之恩,因此,按照自然法则,有扈氏应当恪守为臣的本分,顾及兄弟的情分。有扈氏的挑战行为既违背了君臣之义,也违背了兄弟之恩,因而既轻漫了仁、义、礼、智、信五种人伦之道,也轻漫了水、火、金、木、土相互作用的自然法则。按照后世中国的说法,则是对于天理的违背,因而天理不容。自己的征伐行为,可以说是代天而罚,当然具有足够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