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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之变前大动荡的政局(44)

甲申之变 作者:王兴亚


经此一战,明朝13万大军惨败,守卫东北的精兵良将元气大伤,再加上明朝两员著名的军事将领洪承畴和祖大寿降清,明朝已经无力组织起一支可与清军抗衡的援辽大军。谈迁在谈到明朝兵败松锦时说:“九塞之精锐,中国之粮刍,尽付一掷,竟莫能御,而宗社已墟矣。”而皇太极则从这次胜利的战绩中看到了未来的喜悦,对众将说:“取燕京如伐大树,须先从两旁斫削,则大树自仆。朕今不取关外四城,岂能即克山海?今明国精兵已尽,我兵四围纵略,彼国势日衰,我兵力日强,从此燕京可得矣。”

崇德七年(1642年)三月,明朝同意与清议和,让兵部尚书陈新甲秘密主持进行。遂派职方郎中马绍愉、兵部司务朱济之等59人前往沈阳进行磋商。马绍愉是二品官衔。六月,皇太极致书明朝正式提出了议和条件,主要内容是划定国界,以宁远双树堡中间土岭沿海至黄城岛以西为明界,以塔山为清界。以连山为适中地点,进行互市贸易。以东为清界,相互越境妄行者,察出处死。要求明朝每年送给清朝黄金万两,银百万两,清国送明人参千斤,貂皮千张;还规定两国如遇有婚丧大事,须互相遣使庆吊等。 马绍愉回京复命,采用书信方式报告给了陈新甲,其主要内容是:“绍愉见憨(即汗,指皇太极),讲好索金三十万、银二百万,已许金一万、银一百万,憨尚不肯,决要金十万、银二百万,不从,即发兵,你家所失岂止此数!”不料陈的家僮将这一密件当做塘报发付传抄,言官得知后,纷纷上书抨击他“主和辱国”,朝廷上下舆论哗然。内阁大臣们不肯出来说明真相,崇祯帝不敢公开承认是自己作出的决策,就将责任推给了陈新甲,并将陈下狱,处死。议和也就由此而终止。

这年十月,皇太极再次发动大规模的对明战争。命贝勒阿巴泰为奉命大将军,统率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二十四旗将士之半,以及外藩蒙古喀喇沁、巴林、札鲁特等部,共八万余骑,分成两路,向长城以内进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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