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分场的高音喇叭一遍又一遍地播放我的决心书和保证书。下午集合,我又代表要走的犯人在全体大会上发了言,留下的犯人依然把我当英雄,热烈地鼓掌,横竖一死!值了。要调走的犯人眼都绿了,个个看我的眼里都冒着绿光,嘴里骂着娘,甚至有当面讥讽的:“露能!装他妈的孙子,叛徒、汉奸!”
这算什么?我怕骂吗?能出一次风头,展示一下自己敢作敢为的豪气,心里也就满足了,多少也冲淡一些被调走的恐惧和痛苦。
发完言后,我更加清楚自己的命运了--走一个也非我莫属,心里反倒坦然了。谁知,夜里我刚刚进入梦乡,觉得头上挨了一家伙,没等我清醒过来,噼里啪啦,鞋底子、小马扎、拳头像雨点子一般落到了我的头上、身上,打得我晕头转向。
“干什么?安静了!”巡视的警察制止道。
“刷!”这帮人全部躺到了自己的铺上,全都像睡着了一样,警察从门上的观察孔里看看没什么事情就走了,我身上很痛,到处都痛,我招谁惹谁了?他们真下得了手,这些人,都是唯利是图的小人!我知道是自己的决心书和保证书惹的事,犯了众怒,可是,我逃跑后又是批斗又是挨揍,他们的工作时间缩短了一半,得到了足够的休息,一个个把我当英雄,偷着给我送吃的,原来是想拿我当枪使呀?想到这里,我突然有一种被别人耍弄了的感觉。人绝不是同病相怜,更多的是相互利用--越是在难处,这种表现越突出。我经过这次挨打,终于明白了,犯人没有一个好东西,公安局算是抓对了!送新疆不亏。你们这些人渣子!我在心里狠狠地骂着。
天亮后,我的脸肿了起来,身上也青一块紫一块,队长一再的追问我,我怎么能向队长说出原委呢?政府干部当着大家伙的面多次问我,怎么搞的?并一再强调为我做主,我就当着大家的面撒谎:“昨天晚上去厕所,不小心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