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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荒年:山西大旱考验下的晚清帝国(1)

晚清真相 作者:黄波


中国是个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度。灾荒之惨状,具见于各种官书野史。

有史以来哪一次灾荒最为严重?当推晚清华北大旱灾。其时间跨度长,从光绪二年底(公元1876年)至光绪四年(公元1878年),受灾面积大,直隶(今北京、河北、天津一带)、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五省均在其中,死亡人数据估计更高达千万,五省又以山西受灾最为惨痛。

可惜这样一次大灾,以往学者均感叹文献不足征。现在这一遗憾得到了弥补,岳麓书社最近出版了皇皇六巨册的《曾国荃全集》,而曾氏于大灾期间正在山西巡抚任上,关于这次灾情及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应对措施,其书札、奏疏、批牍中均有详实记录。如果我们利用先前发掘的资料,与此书进行比较,则可藉此考察晚清帝国应对大事件的能力,也会对真切了解晚清社会有所裨益。

清政府的动员能力经受着考验

古有“荒政”,设立粥厂、平粜、放赈、组织慈善捐助、免饷减税,这都是一个正常的政府面对灾荒的既定动作。粥厂是随时都有的,但遇到荒年,则可由官方和民间增设以应急;平粜是指政府把常平仓的粮食拿出来,平价售卖,以稳定粮价并抑制商人投机,或者贷粮,待百姓有收成后归还。根据需要另有“散米”,这和粥厂施粥一样,是对挣扎在死亡线上的最困难民众的免费救济;放赈除了粮食,也有发放银子的;免饷减税则一般在灾后,饷为军饷。而学界公认,清代是“荒政”发展最为完备的时期。

对山西大灾,清廷的反应速度不能算慢。光绪三年五月,刚刚到任的曾国荃向朝廷汇报灾情时,即提出把光绪三年上半年的应解京饷五十万两,拨出二十万两作为赈灾,很快便得到了清廷的允准。除了山西官方设粥、放赈救急外,民间救济活动也踊跃开展了起来。从曾国荃在山西巡抚任上留下的几件批牍中,我们可以窥出当日官方敦促富人慷慨解囊的情形。榆次县在山西属经济较好之地,但募捐情况让曾氏不满,“该县著名巨富二十余家,闻其家赀大者亦五六十万不等,何以此次仅捐银十四万两耶?此上富未能尽力捐输之实据也。”他要求属下在民间宣传好“穷者不能生存,富人也无法安享富贵”的道理,“此次通省奇灾,全仗富者出赀,官场出力。方救全大众性命。贫民之心志贴然静谧,斯富民之身家乃能永保无虞。若富民但为一身一家之计,不肯出余赀以救人,牧令又常存一邑一隅之见,亦竟置大局于不顾,则赈务不易办矣。”

应对大灾,必须调动一国力量。在山西之外,捐助活动也取得了很大成效。这种捐助主要经由官方和民间两种渠道进行。在官方渠道中,一是由政府在官员中发动倡议,实近于摊派,据曾国荃光绪四年七月之奏疏,官员捐款捐物数量不菲,“除天津收过各省官绅商富捐助晋赈银两,业由直隶督臣李鸿章会同臣开单奏报外,所有山西省城赈捐局先后收过京外捐助赈需银米,截至七月十五日止,共银十万一千二百七十八两,粮一千五百石”;二是通过办理捐纳,即向有钱人出卖政府所颁之“虚衔”,以获得赈灾款项。这种做法今人称为“卖官”,但古今对比也有很大不同:它由政府公开出面组织;所颁系荣誉衔,要得到实授还要有很多条件;客观上有加强社会流动的功用。民间渠道的捐助活动多由有名望的绅商主持,“红顶商人”胡雪岩一人给山西、陕西、河南等各灾区捐银合计即高达十万两,另据《申报》,苏浙一批热心绅士亲历灾区,经其筹备的捐银前后超过六十六万两。如此种种,都证明作为国家符号,当时的清政府还是具备一定的动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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