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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年轻人一定要懂得的交往礼仪(2)

年轻人一定要懂得的社交礼仪 作者:冠诚


 

1.介绍他人的时机

(1)与家人外出,路遇家人不相识的同事或朋友。

(2)在家中或办公地点,接待彼此不相识的客人或来访者。

(3)打算推荐某人加入某一方面的交际圈。

(4)受到为他人做介绍的邀请。

(5)陪同上司、长者、来宾时,遇见了其不相识者,而对方又跟自己打了招呼。

(6)陪同亲友前去拜访亲友不相识者。

2.介绍他人的顺序

(1)为他人做介绍时必须遵守“尊者优先”的规则。

(2)把年轻者介绍给年长者。

(3)把职务低者介绍给职务高者。

(4)介绍男士与女士认识,则先把男士介绍给女士。

(5)把家人介绍给同事、朋友。

(6)把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

(7)介绍来宾与主人认识时,应先将主人介绍给来宾。

(8)介绍社交场合的先到者与后来者认识时,应先将后来者介绍给先到者。

3.介绍时的注意事项

(1)介绍者为被介绍者介绍之前,一定要征求一下被介绍双方的意见,切勿开口即讲,显得很唐突,让被介绍者感到措手不及,出现好心办坏事的结果。

(2)被介绍者在介绍者询问自己是否有意认识某人时,一般不应拒绝,而应欣然应允。实在不愿意时,则应说明理由。

(3)介绍人和被介绍人都应起立,以示尊重和礼貌;待介绍人介绍完毕后,被介绍双方应微笑点头示意或握手致意。

(4)坐着时,除职位高者、长辈和女士外,应起立。在宴会、会议桌和谈判桌上,视情况介绍人和被介绍人可不必起立,被介绍双方可点头微笑致意;如果被介绍双方相隔较远,中间又有障碍物,可举起右手致意,点头微笑致意。

(5)向外人介绍自己的亲属时应尽量避免称呼上的含混,如介绍公婆时,若只简单地说“我爸爸”“妈妈”,用意虽善,但很容易招致混淆,最好还是说“这位是我公公”“这位是我婆婆”。介绍岳父母时则与此相类似。

介绍完毕后,被介绍者双方应依照合乎礼仪的顺序握手,并且彼此问候对方。必要时还可以进一步做介绍。

集体介绍的礼仪

集体介绍是他人介绍的一种特殊形式,被介绍者一方或双方都不止一人,大体可分两种情况:一是为一人和多人作介绍;二是为多人和多人作介绍。

1.集体介绍的时机

(1)规模较大的社交聚会,有多方参加,各方均可能有多人,为双方做介绍。

(2)大型的公务活动,参加者不止一方,而各方不止一人。

(3)涉外交往活动,参加活动的宾主双方皆不止一人。

(4)正式的大型宴会,主持人一方人员与来宾均不止一人。

(5)演讲、报告、比赛,参加者不止一人。

(6)会见、会谈,各方参加者不止一人。

(7)婚礼、生日晚会,当事人与来宾双方均不止一人。

(8)举行会议,应邀前来的与会者往往不止一人。

(9)接待参观、访问者,来宾不止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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