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创业,新投资
1962年,经过3年的职业学习之后,我决定离开公司,自己创业。是的,我喜欢和父亲、公司合伙人以及同事们一起工作,我享受自己在风险投资领域的初体验。我们的口号是“每日一投”,尽管是句玩笑话,但在那3年当中,我们的确作了大量的投资,时间过得飞快。
尽管作过很多成功的技术投资,最初的600万美元也得到了一些收益,但德雷帕-盖瑟-安德森公司总共只撑了7年。前面我提到过,罗恩·盖瑟在公司成立的最初几年英年早逝。而在1964年,干了5年风险投资、日益关注发展中国家人口增长问题的父亲也回到了华盛顿。他成立了人口危机委员会(现称国际人口行动组织),并将其发展成为人口问题权威倡导和研究组织。三位高级合伙人中离开了两位,德雷帕-盖瑟-安德森公司在风险投资即将蓬勃发展之际关门大吉。
通过在德雷帕-盖瑟-安德森公司和大量企业家的互动,我悟到了平衡风险与回报的道理,这是我在内陆钢铁公司时不曾具备的能力。既然大家似乎都乐在其中,那么我想我也能够独立操作风险投资,并乐在其中。
1962年离开德雷帕-盖瑟-安德森公司时,我总共凑了大约2.5万美元,想投资一家新的风险投资公司。当时除了那所价值4万美元的房子(还背着2万美元的抵押贷款),我就没有别的资产了。考虑到如此薄弱的资产基础,想创立自己的投资公司简直就和白日做梦一样。但就在那个时候,我在内陆钢铁公司的朋友艾尔·派奥特寄给我一份1958年艾森豪威尔总统颁布的《小企业投资法案》的复印件。我仔细地看完了它,发现如果我有15万美元,就可以投资一家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政府会按5%的利率再借给我10年期45万美元的贷款-换句话说,3倍的杠杆。
好了,接下来要找一位合伙人-不管怎么说,我还是需要一位合伙人的-让他出一半的钱,也就是7.5万美元。而我自己除了那2.5万美元的积蓄外,还得再借5万美元。尽管父亲对我的计划持怀疑态度,不想让我离开德雷帕-盖瑟-安德森公司,但是他仍然为我提供了帮助。
在选择风险投资公司合伙人时,重要的是要找一位技能上与自己互补的人。一般来说,我建议找一位有良好的判断力、在其他行业有成功经验、个性温和友好、对世界发展趋势有良好直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