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海外上市的挑战:一个中国经理人的视角(5)

中国的逻辑 作者:(日)加藤嘉一


然而对身处于全新世界的央企高管们来说,挑战还不止如此。在海外注册上市就意味着企业要接受数不清的媒体与投资监理人的审视和监督。在中海油,高管们不仅要学会在每季度一次的董事会后召开新闻发布会,而且几乎每天都要同记者打交道。很多记者都会抓住公司内部所泄露出的信息和公司运营或待决的商业交易的传言不放。此外,中海油还要学会应对香港少数别有用心的,公开对公司运营进行质疑的投资人。很多这样的质疑都发布在博客上,旋即就会被媒体转载。2004~2005年间,香港的一名投资人在仔细研究了中海油所发布的2002年和2003年的年报之后,发现中海油在其母公司中国海油所属的一家财务公司有存款行为。虽然相关内容在中海油的年报之中都有所体现,此人仍将对中海油进行违规操作的质疑发布在互联网上,指责中海油违反了香港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关联交易”。此人认为,只有通过正式的审查和公司独立董事会议的批准之后才能进行相关交易,而中海油恰恰没有通过这样的程序,违反了香港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关于事情的原委,我不得而知。但正是因为这一质疑,2005年10月香港证券交易所对中海油违反上市协议和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公开批评,这是香港媒体对中海油为期一年半质疑的高潮。就自身的权限而言,香港证券交易所的质疑究竟有多大的作用值得商榷,但它却表明了中海油必须对其上市的股票负责。更为重要的是,此事影响了稍后中海油对尤尼科的收购。香港证券交易所的质疑实际上是国际化的一个重要体现。虽然中国海油拥有中海油的股份,但中海油一旦在香港上市,其命运就受到了很多制衡力量的影响,而其中一些显然与中国无关。如果这还不够麻烦,摆在中国海油高管面前的还有一道难题,即如何处理中国海油这样一个极具战略性、地缘政治十分敏感的工业中的国有企业同中国政府的关系。中国政府的有关部门是否直接指导中国海油的具体运作或对其战略运营方向进行规划,我不得而知。对于外界对此的断言,我也持保留态度。在我同这家公司长达10年的接触中,从未见过或听说此类事情的发生。而此后,我对此也未有耳闻。

在某种程度上,中国可以同美国相提并论,同为能源消耗大国,但中国尚待确立明确的国家能源政策。中国政府在不同场合,几乎是同时表明了与能源相关的各种目标,比如:确保能源供应(其中相当一部分来自海外);维持相对低廉的能源供应价格;减少对海外能源的依赖;大力发展可再生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通过能源交易为中国“走出去”战略提供保障、塑造中国积极加入国际体系的总体形象。

考虑在中国,有关能源事务由不同的部门和机构分管,而其中不少部门的部门利益是相抵触的这一现实,这种情况就不足为奇了。在美国也存在类似的情况,但至少有能源部名义上统一管辖。

如果要确定一个主管部门,我们只能说是国务院的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该部门对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交易拥有最终审批权。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设的能源局规模很小,员工不足100人。

尽管其成员十分优秀,但是如此少的人员很难对能源事务进行有效监督,何况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每天有数不清的能源交易发生,石油产业自不必说,煤炭产业的交易更甚。

同时,很多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能源专家都离开了监管部门,到石化三巨头去任职。石化三巨头中有两个(中国海油除外)是从原石油工业部中分离出来的,它们带走了许多具有专业背景的领导干部。另一方面,此种流动也反映了市场经济的规律。现在人们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职业,那些具有工业、管理和金融背景,适合从事能源工作的人员可以选择去政府机构工作,也可以选择去企业任职。

对在中海油这样的企业任职的高管来说,他们可以招募更多有才能的员工,与政府机构相比,他们还具有更多的信息优势,更为熟悉自己的企业。这也可能是政府部门在处理同能源公司的关系时较少干预的原因之一。以中国海油为例,中国海油在20世纪初所进行的全球扩张的努力,包括收购尤尼科的尝试,反映了中国海油获得了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同意其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的首肯,但是并未收到具体的指示。也就是说,尽管公司获得了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的认可,但是主管部门并不对其进行具体指导,公司不必就业务的具体细节向其请示或报告。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中国海油的运营具有很大程度的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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