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佛法十疑略释(2)

问佛-观心 作者:李叔同


由是可知谓佛法为消极厌世者,实属误会。

六、佛法非不宜于国家之兴盛

近来爱国之青年,信仰佛法者少。彼等谓佛法传自印度,而印度因此衰亡,遂疑佛法与爱国之行动相妨碍。此说不然。佛法实能辅助国家,令其兴盛,未尝与爱国之行动相妨碍。

印度古代有最信仰佛法之国王,如阿育王、戒日王等,以信佛故,而统一兴盛其国家。其后婆罗门等旧教复兴,佛法渐无势力,而印度国家乃随之衰亡,其明证也。

七、佛法非能灭种

常人见僧尼不婚不嫁,遂疑人人皆信佛法必致灭种。此说不然。

信佛法而出家者,乃为僧尼,此实极少之数。以外大多数之在家信佛法者,仍可婚嫁如常。

佛法中之僧尼,与他教之牧师相似,非是信徒皆应为牧师也。

八、佛法非废弃慈善事业

常人见僧尼唯知弘扬佛法,而于建立大规模之学校、医院、善堂等利益社会之事未能努力,遂疑学佛法者废弃慈善事业。此说不然。

依佛经所载,布施有二种,一曰财施,二曰法施。

出家之佛徒,以法施为主,故应多致力于弘扬佛法,而以余力提倡他种慈善事业。

若在家之佛徒,则财施与法施并重,故在家居士多努力作种种慈善事业。

近年以来各地所发起建立之佛教学校、慈儿院、医院、善堂、修桥、造凉亭,乃至施米、施衣、施钱、施棺等事,皆时有所闻,但不如他教仗外国慈善家之财力所经营者规模阔大耳。

九、佛法非是分利

近今经济学者,谓人人能生利,则人类生活发达,乃可共用幸福。因专注重于生利。遂疑信仰佛法者,唯是分利而不生利,殊有害于人类,此说亦不免误会。

若在家人信仰佛法者,不碍于职业,士农工商皆可为之。此理易明,可毋庸议。若出家之僧尼,常人观之,似为极端分利而不生利之寄生虫。但僧尼亦何尝无事业,僧尼之事业即是弘法利生。倘能教化世人,增上道德,其间接直接有真实大利益于人群者正无量矣!

十、佛法非说空以灭人世

常人因佛经中说“五蕴皆空”、“无常苦空”等,因疑佛法只一味说空。若信佛法者多,将来人世必因之而消灭。此说不然。

大乘佛法,皆说空及不空两方面。虽有专说空时,其实亦含有不空之义。故须兼说空与不空两方面,其义乃为完足。

何谓空及不空?

空者是无我,不空者是救世之事业。虽知无我,而能努力作救世之事业,故空而不空。虽努力作救世之事业,而决不执著有我,故不空而空。如是真实了解,乃能以无我之伟大精神,而作种种之事业无有障碍也。

又若能解此义,即知常人执著我相而作种种救世事业者,其能力薄、范围小、时间促、不彻底。若欲能力强、范围大、时间久、最彻底者,必须于佛法之空义十分了解,如是所做救世事业乃能圆满成就也。

故知所谓空者,即是于常人所执著之我见打破消灭,一扫而空,然后以无我之精神,努力切实作种种之事业。亦犹世间行事,先将不良之习惯等一一推翻,然后良好之建设乃得实现。信能如此,若云牺牲,必定真能牺性;若云救世,必定真能救世。由是坚坚实实,勇猛精进而做去,乃可谓伟大,乃可谓彻底。

所以真正之佛法先须向空上立脚,而再向不空上做去。岂是一味说空而消灭人世耶!

以上所说之十疑及释义,多是采取近人之说而叙述其大意。诸君闻此,应可免除种种之误会。若佛法中之真义,至为繁广,今未能详说。惟冀诸君从此以后,发心研究佛法,请购佛书,随时阅览,久之自可洞明其义。是为余所厚望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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