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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妈贵姓(2)

小范围谈情说爱 作者:胡思客


上个月,我因公出差了半个月,回到家里发觉老婆态度有点儿异样。开始老婆不肯说,后来憋不住“坦白”了:一周前她和她母亲一起去派出所把儿子的姓改成她的姓了。什么?!她们这种事都做得出来?我也火了,孩子的姓氏都被她们自说自话改掉,以后我在这家还有什么地位?我又不是入赘女婿,为什么要任她们摆布?可气的是她们居然暗中采取这种手段,把我当什么了?于是,我也不顾脸面跟她大吵了一架,气头上还威胁说,如果她们不去改回来,我们就离婚!谁知老婆说一不二的小姐脾气也犯了,大声回敬我说:离就离!谁怕谁啊。于是她又抱着孩子回娘家了,一周后把离婚协议书用挂号信寄给了我!

哼!既然她这么无情,我还留恋什么?我三下五除二填好,约她去办了离婚手续。可拿到了离婚证之后我才惊醒,这算怎么回事啊?为了一个姓氏问题,我居然成了孤家寡人了。现在越想心里越凉,我们两个年轻气盛不计后果,难道她父母也不当回事?我成了她们家的生育机器了?

迷惑男

迷惑男:

所有指望别人妥协才能维系的关系都是不牢靠的。现实生活中有大量弱智因素能毁坏婚姻。除了你说的小孩姓啥的问题,还有诸如亲热前不刷牙、不刷牙就吃饭、吃饭时抠脚丫、脚丫路线不同等行为,都能导致婚姻崩盘。我认识一个朋友,夫妻俩为抢电视遥控器吵了一架,最后挥手拜拜,永不相见。

你可以质疑这个轻率作决定的时代,也可以享受这个率性时代的自由成果。你思绪万千,表明你具备一定的思辨性,但是意气用事的结果仍然避免不了苦涩,说明——人若只被冲动支配,是不会获得美好结果的。感情刺激不能迫令对方反省,这是经验告诉我们的。

《婚姻法》规定,小孩可以跟父姓,也可以跟母姓。意思是说,他们姓什么都合理,最终结果要看父母的共识。在这里,共识是先决条件,一个具可操作性的共识一般都会兼顾传统与家庭实际情况。共识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以损毁对方尊严的方式获得的结果,是不可能持久的。不光人际关系如此,国与国的关系也同样,当两个正当的愿望撞在一起时,需要一个理智协商的过程。凡事拼个鱼死网破,那并不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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