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球场上空的乌云(1)

最后的情书 作者:罗尘


2008年8月2日 星期六 04∶20 PM

中场休息时我感觉自己累极了,临出门时喝的那两瓶红牛根本就不管用,我原本以为自己会像一个吃了二斤菠菜的大力水手,谁知它却在关键时刻欺骗了我,我原本想依靠它忘却一点什么,结果它却更加凶猛地提醒了我,你马上就将三十岁了,小伙子,你不再年轻了,二字打头的年华就将永远地离你远去,你需要的是学习如何去当好你的“三十岁先生”。我躺在球场旁上,感觉自己就像一根刚从锅里捞出来的面条,绵软,无力,我可以变形成任何形状,任何一个你们需要的形状,就像,就像是一个残疾人。我看着天空中乌云变幻,风一阵紧过一阵,我感觉风只要再稍微大一点,我就会像一片落叶一样,被它卷起来,然后丢到任何一个角落去,任何一个。

“嗳,你下半场算了吧,我看你跑起来喘得就像头牛一样。” 李白走到我面前来,说完话,仰脖咕嘟咕嘟地喝着一大瓶水。

我躺在那里,感觉身体里的每一个部分都在细密地蠕动,麻酥酥的,就像它们在努力地寻找着它们本应该存在的位置。我将目光从乌云密布的天空中收了回来,凝神注视着他的喉结在一上一下地伸缩,有气无力地说:“少废话。”

“你连球都追不上,你还怎么踢啊?”

杜枫说:“何为,作为一名快三十岁的前锋,你应该学会如何用脑子踢球了。”

李白听完一笑,一副深以为然的样子点了点头:我不置可否地闭上了眼睛:“滚蛋,不用你提醒我,你们这帮混蛋。”

杜枫接着说:“呵呵,不乐意听啊小子,面对现实吧,当真相一下子暴露在你眼前的时候,你首先必须学会的,就是如何自欺欺人。”

“是吗?谢谢。”我坐起身来,看了一眼正从我身边呼哧呼哧跑过去的刘苗苗一眼,一把抢过李白手里的水,仰脖喝起来。刘苗苗已经跑了估计八圈了吧,这个替补中的替补比其他人更具有职业精神,他已经热身半个小时了,如果不出意外,他还需要再热上半个小时,直至终场哨吹响的前十五分钟,他才有机会上去和对方来上两脚,他的球技不怎么样,他跑动起来缺乏节奏,他才是真正的追不上球,可是他每周都来,热情高昂,他甚至说自己如果不能上场,他也乐意给大家当球童,原因就是他爱足球,他喜欢这项运动,就算是每周只能当上十五分钟的替补,也改变不了他热爱足球的事实。尽管套用苏婷的理论,他的行为可以用释放疯狗本性来解释,一个从事IT业的男人,整天戴着眼镜坐在电脑面前,他当然需要释放一下,否则他如何向自己的雄性潜能交待呢。这么说好像也对。我耸了耸肩目视着刘苗苗在乌云翻滚下的橡胶道上狂奔,心想这真是一部励志电影的绝佳题材。这时杜枫忽然远远地冲着刘苗苗大喊了一句:“苗苗,你是来练习长跑的吗?哈哈。”杜枫叼着烟,高高的个子,一头自来卷,光着膀子,健美的肌肉就像一个大卫雕像一样站在乌云下望着刘苗苗鬼笑,王昆也在一旁跟着打哈哈。

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或者说,我们是几个臭味相投的男人,一帮臭男人。在球场上我们的位置分别是:我踢前锋,李白踢中场,杜枫踢中后卫,王昆踢右后卫,至于刘苗苗,他可以踢除了门将的任何一个位置,当然,如果我们领先对方五个球以上,门将也可以让他当。再来说说我们在现实中的位置吧,我是一家广告公司的所谓中层管理,其实也就是广告策划;李白现在是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的小老板;杜枫则是京城一家平面媒体的摄影记者;王昆是一个不错的电视编导,曾经抱负满腔,现在也颓了,在一家影视公司混日子;刘苗苗则一直在一家外资的IT公司上班,戴着眼镜,西装领带的,一副老实厚道的样子。我们五个人现在看上去截然不同,可是这不是真实的,我们只不过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一种安身立命的方式。七年前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一个赛一个地颓,一个赛一个地苦。杜枫曾经为了差两百块钱的房租坐地铁从苹果园坐到四惠来找我们,他最初是李白带来的,他是一个不错的贝司手。我离开那家单位后,和王昆最开始是室友,我们在一套狭小的两居室里苦中作乐奋斗了整整两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而刘苗苗呢,他是来接我的班的,在我搬走以后他搬了进来,在后来我们去看望王昆的过程中,刘苗苗表现出了异于常人的一面,我指的是他绝佳的厨艺和他那永不让你失望的谦逊笑容,他从不说废话,所以他很少说话,由此看来他热爱足球是有道理的。因为这里是没必要说话的,身体代替了一切,男人间的撞击、追逐甚至扭打,都不需要语言。对此苏婷曾表示过这样的意见:男人就是喜欢像一群疯狗一样在一片开阔地里狂追乱咬,但你以为他们真的是在抢那球吗?错了,他们其实是在回归本性。我对此话的态度是:言之有理,但置之不理。就像现在,在我已经浑身瘫软的情况下,裁判刚一吹哨,我就下意识地站了起来,昂首阔步地迈向了球场,就是这样,必须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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