琦漫豁然滋生出一个念头,便是让自己的心情变成文字。
琦漫花了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思考笔名,她在本子上零散地写下几个名字,越看越觉得不对头。计算机课上无意中翻到冯诺依曼原理,灵感突至,索性选定了“冯诺依曼”。用这个名字的原因无非有二:一是它是个众所皆知的名字,便于读者记;另一则是“冯诺依曼”与自己的名字仅一字之差,便于自己记。
琦漫在夏寻的评论里留过两次言,一连几日,琦漫每天都打开夏寻的文章,但终究没有看到夏寻的回复。琦漫莫名地有些失落。有那么一个月,琦漫没见到夏寻的文章在“每日更新”里出现,也便逐渐淡忘了。
那阵子,琦漫养成一个嗜好,便是走到哪都随身带着一个笔记本,有什么伤心的委屈的抑或快乐的通通记进本子里。午间的时候,琦漫便会整个中午呆在机房里,安静地敲打着键盘,发表文章或者回复留言。
那阵子,琦漫的文字带着夏寻的色彩,但那种微微的哀惋不免有些做作,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辞强说愁”的。琦漫的文字中有一半的不羁是出自603甲的不和以及周遭氛围的恶劣,有一半是来自骨子里头的叛逆和对无拘无束的向往。
琦漫像所有十六七岁的少女一样开始痴迷于朦胧的言情小说,小说里有着夏寻一样痴情的男子和夏寻笔下的女主人公,风格是万变不离其宗的,却是各有各的悲欢离合、各有各的罗曼蒂克。
琦漫对爱情的渴望似乎萌动了,偶尔才有的幻想开始变得愈来愈频繁,她尝试着把幻想变成文字。似乎琦漫历经过千百回不同的爱,但那是经不起推敲的罗曼史。琦漫也有那种感觉,但她也不知道那小说里的爱究竟少了什么。她不会知道爱情正慢慢向她走来,而爱的背后更多的是流不尽的泪。
秋意愈来愈浓,阳光里有几分潮黏的味道被分散在干燥的空气里,那潮黏带着女学生对初恋渴望的意思,是充满幻想的,却又似比现实还真;是近在咫尺的,却又似远在天涯。
琦漫变了个人似的,常常一个人坐在阳光满溢的草坪上,那阳光跳跃在青草的叶尖变成了琦漫的字;琦漫喜欢默默地望着喷水池里涌射出的水柱,那些水柱悬在半空中也变了成琦漫的字。
原本表演成绩不错的她变得对表演漠不关心,性格也安静了不少,但那种安静却又不是孤僻,而是不愿虚张声势的静,也是感时怀伤的静。而动的时候则是一发动千钧,但那动依旧是不愿虚张声势的动,是好朋友面前才特有的,却是有点缺乏理智的。那种情绪化的极端彻底与演员的特质相背离,却是狮子座女孩特有的性格。
一个阳光媚人眼的午后,冯琦漫在师大自习大厅里做完了不定式题组练习,便上了微机房。那个中午她什么也不准备写,只是默默地把两个多月来所发出的七篇文章后的留言逐个温习了一遍,似乎有那么一种成就感是出于自己的指间。此时她的鼠标做了一个刷新动作,更新出这样一条留言:
故事开始得很好,我喜欢你文字里带着透明的感觉,只是后来像被什么东西一点一点吞噬了,看不到一个清晰的未来。没有爱的人生是残缺的,但爱不是组成人生的全部。其实我们都幸福着,一生之中可以爱、值得自己爱的人很多,不过刻骨铭心的人只有那最爱的人,只是我们一直生活在不懂爱的年代。寻寻觅觅,其实最爱自己的人就在自己身边。你喜欢上了不该喜欢的人,那不是你的错,是命运的驱使,是上天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