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7)

老男孩 作者:何小天


我就在那个大学的校园散步,这所大学有大片的草地,还有很多带着长长如同山羊般长须的大榕树,枝繁叶茂,郁郁苍苍;空气中散发出一种清新,又带有某种暗想让我神往,我想寻找那种味道的来源却不得要领,最后我只好安慰自己,这就是学府特有的一种味道。我信步进入有着保安的教学楼而没有被拦截让我莫名的高兴,至少证明我还像个学生。一个个干净明亮的教室里,学生们都在自习。上完厕所后,我又走出了教学楼。

夕阳西下,有穿着欧洲各个俱乐部球衣的男生在足球场上踢着球,我点着烟饶有兴趣地在场边看着,皮球突然朝我蹦来,一个男生像我曾经那样大喊:“球星,来一脚。”我算准角度来了一脚弧线球,却不料皮鞋飞了出去,大家都乐得鼓掌,我也一边乐一边一只脚跳着过去重新把鞋穿上。

我打电话给了另一个朋友刘彬,他是我的发小,比我低一年级。我俩挺投缘的,从五岁就开始在一个院子长大,大一岁的我几乎是手把手教他泡妞儿,踢球,等各种娱乐项目。他高考差一点去了我的大学,后来到了北京念书,再等我去了北京,他就回了南方,像是我在追杀他。

我们很久没见了,也非常期待一见。他说他也下班来找我,我说我先要见一个姑娘,让他等候指示,他回短信说,你还是那么重色轻友。

张圆圆和我是青梅竹马,我们是幼儿园同学,小学同学,中学同学。她从小就特别聪明可爱,伶俐听话,深得老师和同学喜欢,几乎是个万人迷,长大了也并没有“小时了了,大未必佳”,而是越发漂亮迷人了。她还热情好学,听老师的话,积极参加“一帮一”活动帮助后进生。此外,她每个月定期要销毁一批情书,害得我都不敢追她,但大二那年我知道她对我有那么点意思,那是我第一次带女朋友回家,请了一些好友吃饭,张圆圆不请自来,且打扮得特别惊艳:头发长了垂在腰间,小皮靴,小羊毛外套,还有一顶斜带的贝雷帽,我们还以为国民党女特务走错了门。

毕业以后,她在这个城市的一个台资公司找了一份工作,但她看过的书并不多,我苦于精神上没有共鸣,于是鼓励她多读书,读好书,读陀思妥耶夫斯基,读海明威,读马尔克斯,有空就给她寄点精神食粮,“够你吃的了吧。”

“够我看到二零三六年了。”她在网上告诉我。

“看不完当遗产留给下一代。”我热心地说,“这样人类才有进步,才有希望。”

我经常像个传教士一样絮絮叨叨,“看书就好像思想走路,你只有看过这些书以后才能走到我身边,”我指着那些书说,“这样,我们才能并肩站在高峰,欣赏美景。”

隔三差五的,我也会告诉她我的读书心得,“读书就好像咀嚼灵魂,你看我咀嚼过多少灵魂,美国的海明威,南美的马尔克斯,俄罗斯的一串斯基,大快朵颐的,我都快吃成个胖子了。”

通过鸿雁传书这种古老的联系方式,我们俩似乎有了一个全班同学都蒙在鼓里的秘密,这个秘密让我们有一种比普通朋友亲密的感觉,但我们似乎每天的聊天只能是那几句“吃了没”、“好无聊”,我的循循诱导和传道授业解惑似乎并没有起多大作用。每次我试图再深刻地讨论一下当前国际形势的看法,奥巴马上台对中国的利弊,后奥运时代的北京何去何从,她都会沉默代替回答,就连珠江三角洲未来发展的方向这种和她切切相关的问题她都提不起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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