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在征服秘鲁和墨西哥后,发现了大量白银。而英国人找遍加拿大、圭亚那、弗吉尼亚和冈比亚,却一无所获。因此,不走运的英国人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掠夺西班牙人。16世纪70年代,德雷克就是靠这种方法在加勒比海和巴拿马挣钱的。这是霍金斯在1581年袭击亚述尔群岛的原因,也是德雷克在4年后袭击喀他赫纳(哥伦比亚的一个海港)和圣多明各的主要目的。通常来说,如果探险过程中出现问题—就像汉弗莱·吉尔波特爵士在1578远赴西印度群岛探险途中,船只在爱尔兰沿海不幸沉没—幸存者往往当海盗赚钱生存。罗利爵士也是依靠这种方式为他寻找“黄金之国”的探险之旅筹措资金—他指示他的船长埃米雅斯袭击了加拉加斯、里奥阿查和圣玛尔塔。1617年,罗利在说服詹姆士一世将他从伦敦塔中释放出来(从1603年起,他就被以叛国罪关在了里面),并再次进行探险努力时,也是通过在海上打劫筹钱的。罗利好不容易筹集了3万英镑,并集结了一个舰队。但此时,西班牙在当地的军备已经非常先进,军备管理也极其森严,结果此次探险以悲剧告终。罗利的儿子违背了他对詹姆士一世的承诺(即不再制造任何与西班牙的摩擦),袭击了西班牙控制下的圣多美,并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次运气不佳的探险的唯一收获就是两块金条(还是从圣多美总督的保险箱中拿出来的),还有一些银盘、一些祖母绿宝石和一些烟草,另外还抓了一个印度人,因为罗利希望此人能够知道那个虚无缥缈的金矿所在。西班牙大使谴责罗利和他的手下是“海盗、海盗、海盗!”(这么说其实也很公正),罗利在回国后便被如期处死。他至死都还相信,“圣多美方圆4.8公里之内……肯定有金矿”。罗利在绞刑架上宣称:“我全心全意地寻找黄金,为的就是国王陛下的利益,以及那些追随我的人,和我所有同胞的利益。”
即使英国船只远征的目的只是为了寻找价值远不如黄金的其他货物,它们与其他列强的利益冲突仍不可避免。当约翰·霍金斯在16世纪60年代试图参与西非的奴隶贸易时,他很快就发现自己与西班牙的利益发生了冲突。
以无耻的海盗传统为基础,英国发展了“武装民船”或民间海战制度。面对西班牙的直接威胁—强盛的西班牙发展起了强大的“无敌舰队”,以及更强大的国力—伊丽莎白一世作出了一个显然很敏感的决定,准许了这种民间海盗行为,反正这一切已经发生了。就这样,掠夺西班牙就成了一项战略行动。英国在1585~1604年间与西班牙多次发生战事,每年差不多有100~200艘船负责在加勒比海骚扰西班牙船只,抢夺回来的财物每年至少价值20万英镑。这是彻底的海上大混战,同时,英国的“暴力复仇船只”会攻击任何一艘离开或者驶入伊比利亚港口的船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