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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何以强大?(24)

帝国 作者:(英)尼尔·弗格森


这种资金外流最早可能要追溯到托马斯·皮特的时代,甚至更早。1701年,皮特还在担任马德拉斯邦总督的时候,就有了将他在印度的收益送回英格兰的完美方法。“我最重要的事情,”他回忆道:“我最关心的问题,我的所有就是这世上最名贵的钻石。”当时,皮特有一颗世界上最大的钻石,重410克拉;经切割后,它的价值有125000英镑。皮特从未完整地透露过他到底是怎么找到这个宝贝的(几乎可以肯定地说,钻石采自莫卧儿皇帝在戈尔康达的钻石矿,虽然皮特并不承认)。不管怎样,他后来将钻石卖给了法国摄政王,后者又将钻石镶到了法国国王的皇冠上。但是,皮特却因这颗钻石而出名了:此后,人们都称他为“钻石”皮特。对于一个志向远大而聪明能干的英国人来说,还有什么比钻石能更有力地象征他在印度所创造的财富呢?皮特曾率领很多人到印度寻找钻石。克莱夫也将他在印度获得的钻石作为他的财富运回英格兰。从印度运回英国的钻石价值总计1800万英镑。自1783年之后的10年内,有价值高达130万英镑的钻石因这种方式从印度流失。正如吴拉姆·霍塞恩·汗所说:“英国人近几年来养成一个习惯,在这里住上几年,然后再回国短暂地逗留,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表示愿意永远地定居这里……除此以外,这些移民还养成了另一个习惯,而且每个人都视之为自己的神圣责任,那就是在这个国家尽可能地搜刮钱财,大量地运回英国;毫不奇怪,这两个习惯合并在一起,就能够破坏和摧毁这个国家,而且成为这个国家再次繁荣的外部障碍。”

当然,并不是每个东印度公司的作家都像克莱夫一样。以645个来到孟加拉的文职人员为例,他们中1/2以上的人死在了印度。在178个回到英国的人中,相当多的人—大约1/4—并不特别富有。正如塞缪尔·约翰逊对博斯韦尔所说:“一个人在英格兰生活10年可以储蓄1万英镑,也比他在印度生活10年积累2万英镑生活得更好,因为你必须计算你多得的这笔钱的代价;一个在印度生活10年的人,必须放弃10年间在英格兰所获得的社会福利和优势。”

然而,一个新的词汇即将进入英国人的语言,那就是“nabob”(暴发户),这是对印度尊贵的头衔行政长官(nawab)的一种戏称。暴发户就是诸如皮特、克莱夫和黑斯廷斯这样的人,他们将自己在印度积累的财富带回家,并建造了富丽堂皇的宅邸,比如皮特在斯沃洛菲尔德、克莱夫在克雷蒙特、黑斯廷斯在戴尔斯福特都有豪宅。他们的钱不仅仅用来购买房地产。托马斯·皮特还用他在印度赚的钱购买了议会中代表老塞勒姆地区的席位。后来,他的曾孙威廉·皮特(在历史上比他出名得多)在美国议会中所代表的也是这个地区,最终这个地区成为臭名昭著的“腐败选区”。如此看来,威廉·皮特在1770年的抱怨看起来简直太虚伪了:

在亚洲发财的富人源源涌入,不仅带来了亚洲的奢华,恐怕也带来了亚洲式的政治模式……从国外携黄金归来的人已经挤入了议会,世袭的地位和财富哪里经得住这种私人腐败风潮的冲击?

12年后,他再次抱怨道:“坐在我们中间的有坦加布尔的王公和阿尔果德的行政长官,还有微不足道的东方专制君王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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