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来不易,能在路上奔波的人都该是幸福的,至少,有一个值得奔波的理由。
那路上的人,是工部尚书家的公子裴少俊,年方弱冠,未曾娶亲,惟亲诗书,不通女色。初听来倒像是个不解风情的书呆子,三岁能言,五岁识字,七岁草字如云,十岁吟诗作对,才貌两全,来这洛阳选奇花,倒着实风雅,不想错过这节令,春情使人醉,他足蹬高靴,腰围玉带,骑在那玉骢马上,像极了诗文里的玉郎。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裴公子也看见了李千金。
四目相觑,各有眷心。
红尘路上的缘分,不早不晚,不管对与错,大抵都是躲不过,明知世道不容,也在这一刻,停不下脚步,只有向他走去。
所谓一见钟情,都是三生石上旧情缘。
宝哥哥初见林妹妹,只觉得像是故人一般,曾在哪里见过。
张生初见莺莺,心里即知,正撞着五百年前的风流业冤。
冒辟疆初见董小宛,满心都是惊而爱之。
胡兰成初见张爱玲,觉得面前都是她的人,世界都要起六种震动。
这爱,真是没有道理可讲,还未发一言,就已清楚地知道,注定要和这个人有一场情感内抵死的纠缠,几生几世下的伏笔,看不到结局的爱,才要更努力地爱。
裴公子是身在武陵人已醉,李千金落笔就是月上柳梢。
当夜两人幽会,却被嬷嬷撞见,在李千金的央求下,放他们出了高墙深院。
在父母跟前做女儿,再不如意也多是嘴皮子上的小性子,何况她善女红,精文墨,志量过人,容颜出世,从哪里论,她都是娇。
这说走就走了,只因为深信,不久的一天,可以携了如意郎君,堂堂正正明明艳艳地回来。
当时隔帘听琴的卓文君,好歹她还知道近在咫尺意在情挑的人是谁,至少对他的身份是掌握的。可这墙头马上相见,李千金并不知道这个异乡人姓甚名谁来自哪里,就随了他而去。
也真是够勇气,入了眼入了心,从此就跟了这个人,天涯海角,穷困潦倒,都不在她的考虑,她奔的是爱情,不是生活。
爱情就是这样,把开始握在手里,结局却使料不及。
这一走,就是七年。
七年间,她生活在裴府的后花园,生了女儿重阳儿子端端,当年天真烂漫的少女已成了贤良的母亲,却不是妻。
做女儿时,她也是顽皮又胆大,离了娘家就是出了阁,婉顺地像是天成。
少俊的父母并不知道她的存在,更不知道这一双儿女。
想想那达官贵人的花园,富贵是富贵,情致是情致,别雅是别雅,可也真是繁复庞大到吓人。这边进人添丁,儿啼童戏,那边却连个蛛丝马迹也不见。
若不是清明节少俊去祭奠,若不是裴尚书闷倦来到园子,若不是那两个孩子正在跑来跑去地玩耍,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才能端正地立于世风日下。
原以为七年足不出户的相守,养儿育女的辛劳,能在这一天把残缺补全。
可尚书大人一句“聘则为妻奔则妾”说得斩钉截铁,几番羞辱刁难,少俊真的就写了休书,孩子留下,李千金被赶出了那个她原本也不曾熟悉过的地方。
她的爱,是来自于《诗经》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爱之初,是生则同衾死同穴的愿,到头来,瓶坠簪折恩断义绝。
回到洛阳,父母已亡,她伤痕累累地独自生活在园子里,听离人鸟唱“不如归去”。
好在裴公子不是无情的人,他当下收拾了琴剑书箱,骑上那匹曾经带来李千金的马,踏上了赴京城应试的路,待高中后,定要风风光光地三媚六聘八抬大轿迎李千金进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