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切尔政府于1979年继承的英国《宪法》很快就被破坏得面目全非。原本以“默契共识”或前撒切尔时代《宪法》“非书面公约”形式矗立在英国政治机构、政府和保守党之间的障碍变得模糊不清或消失了。文官制度的政治中立性也开始有所变化。一些半官方机构为保守党的官吏所掌控。之前一直自治的中介部门变成了一批保守党特权阶层的所有物。规则制定者与规则遵守者之间的信任关系本来是不成文《宪法》保持合法性必不可少的条件,而现在只能成为回忆了。改革的最终结果是出现了一部完全失衡的《宪法》,等不到保守党在选举中失败就失效了。
撒切尔夫人的政策给英国社会和制度带来了许多重要变化,其中一些是不可逆转的,众多机构的私有化进程或许还不是具有最深刻和长远影响的事件。第一次私有化行动并不肇始于保守党,而是由工党实施的,当时丹尼斯·希利(Denis Healey)宣布出售英国石油公司的部分股份。事实上,在撒切尔主义早期阶段,私有化进程微不足道。1979年保守党的选举宣言中根本未提这一政策,其第一次出现是在1982年的保守党执政时,为解决英国电信部门现代化改革缺乏资金的问题,政府被迫提出私有化的解决办法,从此迈出了革命性的一步,毕竟这是为一个重要的公共部门开启私有化之路。
可以看出,这一私有化萌芽行动并不是秉承某种主义进行的,而是迫于现实压力的无奈之举。试想一个企业若急需资金注入,而又不能取之于公众,国家财政所控制的基金无从选择,只能向资本市场求助,为此,必须先私有化。在此阶段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英国电信公司的私有化之路是如此成功,以至于其能够自力更生完成技术现代化升级任务。
1983年“私有化”第一次出现在保守党的选举宣言中。在接下来执行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几年中,进行私有化的国有企业非常之多,且规模非常之大。1979年,英国政府部门控制着大部分或全部的煤炭、钢铁、天然气、电力、水、铁路、航空、电信、核电厂和造船企业,且在石油、银行、海运和公路运输领域持有众多股份。而到1997年,几乎所有的上述行业都已掌握在私人手中。此外,超过100万的公租房房客有了属于自己的居所。
当地政府综合国有机构以及中介机构负责私有化管理,英国国家健康中心、学校、前理工学院和大学、监狱、司法部以及管理警察队伍的机构都进入重组行列,它们脱离了民主选举产生的当地官方机构的管辖,而被纳入未经选举的准自治管理机构和“下一步机构”①(Next Steps Agencies)的控制之下,这些机构只对中央政府负责。到1995年,这些半官方和准自治管理机构比当地政府雇用人员更多,开支更大。最终市场竞争、自负盈亏及其他市场机制都被注入公共服务机构的肌体中。
英国不同机构各自为政曾造成长期权力分散的局面,而今政府集中了这些权力,这在和平历史时期是从来没有过的,市场机制以及与市场类似的制度被强制普及到所有机构的日常管理中。
撒切尔政府的“英国国有化”政策与对劳动力市场的改造同时进行。削弱工会权力,着手建立一个更具个人主义特质的劳动力市场是撒切尔第一任政府为数不多的明确清晰的目标。通过融合不计任何社会和经济代价来维持价格体系稳定的货币政策,撒切尔政府终结了战后英国治国方案。
“凯恩斯—贝弗里奇共识”不仅将充分就业设定为可持续的福利国家最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而且强调实现这一目标是政府压倒一切的义务。撒切尔政府明确抛弃了实现充分就业的责任,这不仅标志着其奉行的经济信条已从凯恩斯主义转向弗里德曼主义,也标志着对政府职能的理解出现了根本的转变。揭示这一转变最权威的教科书不是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原理》(Constitution of Liberty)或其他对自由主义思想的剽窃之作,而是约翰·霍斯金(John Hoskyns)的《垫脚石》(Stepping Stones),这是一本论述如何与工会打交道和创建自由劳工市场的著作(从未被出版)。
撒切尔主义认为,政府的作用就是提供法律和规章的框架,在此框架内自由市场(包括其中最关键的劳动力市场)能够自我调整。在这一理念下,处于工人和市场之间的工会无疑必须要进行改革,或削弱其权力,就业法也要重新制定。宣告这些变化来临的现代模型就是美国劳动力市场,该市场流动性高,工资浮动机制灵活且节省用人单位的成本。
上述政策产生的部分结果是,兼职和合同工出现了爆炸性的增长。越来越多的工人不再是中产阶层的工作职位应征者,许多低技能工人的收入甚至不能达到养家糊口的最低水平,结核病、佝偻病及其他一些与贫困相关的疾病再次出现。前中产阶层被激励向“投资人”转变,不专属为某一公司或机构工作。据1996年的调查显示,传统职业已经消失,成为回忆。
与此同时,福利的发放受到严格的限制,对失业者的救济措施(比如1996年的《求职者津贴法》)只是为了强迫被救济者接受那些只追求市场利润而不顾及工人死活的工作。人们似乎又听到了19世纪30年代《济贫法》改革的回音。这两者造成的相同结果是雇工在经济体系中议价能力极大地丧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