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法、利、欲
法的优越性
人一辈子,通常就称为“人生百年”。其实“百年”不是指具体的时间,而是指从出生到老死这么一个阶段。每个人在不同的阶段,都会经历法、利、欲,并从中悟出许多道理。少年时加强学习,成年后追求利和欲,到了老年,则致力于法理,以求获得解脱,看破生死轮回。当然,由于人生无常,有的人也可以同时追求法、利、欲。但要记住,所有的学习与实践都必须心怀谦恭与虔诚,直到生命结束。
法是从《爱经》(印度教“圣典”,即《印度爱经》)中可以学到的,也可以向精通法理的人请教而获得。
利是指获得艺术、土地、黄金、牛羊、财富和朋友,以及有能力保护个人财产,使财产增值。王室官员和成功的生意人,是人们学习获利方法的最好老师。
欲就是听、视、嗅、触摸等和心灵有关的感觉,这些感觉使人感到愉快。其中的要点就是个人的手、眼、耳朵等感觉器官,和外界产生了联系,之后又产生了快乐的感觉。
要想搞清楚爱欲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得读《爱经》,并予以实践。
通常情况下,法优于利,而利优于欲。这其中的规律是,这三者一旦结合,前者一般都优于后者。道理是这样,可现实生活中,国王首先要做的事,就是尽可能地谋利(包括发展生产力),因为他的子民要吃饭,要穿衣,要活下去,没钱绝对不行。妓女最关心的也是利,要想获得钱(利),她采取的手段就是欲。也就是说,在她们的生活要素中,欲和利要远远多于法。而欲的实践,又远远先于前二者。当然,这是比较特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