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是在问我吗?”
“你既然都知道了,那我也不用多说了。”
“你真是一个大笨蛋,完全不明白我的心思吗!我已经表白得再清楚不过了,这是多么简单明了的事啊!你难道听不见我的心跳吗?它就跟敲锣打鼓的声音一样大。我一直在等着你说这句话。现在,感觉我整个人仿佛要飞起来一样。”
史廉生将中国女孩拥入怀里。身高一米八的史廉生,与体形娇小玲珑的中国女孩接吻,即使女孩子拼命踮起了脚尖,也还是无济于事,于是,史廉生干脆将女孩子整个人抱了起来。女孩子用手环抱着史廉生的脖子,紧紧地缠绕着他。然后,女孩子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玄武湖水,以及南京天空中飘浮的夏日白云全都在普照大地的白色阳光中融为一体。
这是一个美丽而和平的午后,那场发生在冬天的悲剧,此刻完全看不出任何的征兆。对史廉生而言,这是最后一个还能毫无顾及地,由衷赞美这个美好世界的夏日。这是一九三七年八月的南京。
史廉生嘴里呼唤着那女孩的名字。
“美兰。”
罗勃特·史廉生来到中国,是公元一九三五年的事情。为了给南京的基督教青年会教授《圣经》与英语,史廉生从旧金山转夏威夷,然后取道横滨,最后进入了中国。
在此之前,史廉生本来是在缅因州某个小城市里的一家小学当教员。话虽如此,但他执教时间也不过只是短短的一年而已。他毕业于自己家乡明尼苏达州的州立大学,专攻农业学与生物学,之后又进入麻州的某所私立大学,改行钻研神学。尽管史廉生原本就是一位宗教信仰虔诚的瑞典移民后代,但他并非是那种刻苦耐劳、清心寡欲的个性。若要说他的性格的话,毋宁说他是一位喜好摄影与森林浴、个性爽朗的青年。因此,他之所以接受基督教青年会的招募前往中国,与其说是宗教或是博爱主义方面的理由,倒不如说是单纯因为好奇心与冒险心在作怪。
当史廉生辞去教员工作后,他写了一封信告诉自己的父母说:
“这份工作,似乎比起去墨西哥要有意思得多了!”
就这样,史廉生在当时国民党政府的首都所在地,开始了那种无忧无虑的典型美国青年的生活。
他在课堂上,有时会用半开玩笑的方式来教中国年轻人学习英文,并且阅读《圣经》。与其说是史廉生带领他们进入到西方基督教的世界,倒不如说是让他们了解北美白人社会的生活及风俗习惯。史廉生与住在同条街上的美国年轻人们打成一片,并且频繁地举办派对。每当碰到来中国旅游的美国人时,他总会拉着他们一块参加派对,一同狂欢。虽然史廉生也为中国与日本的战争而担忧,但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这场战争竟然跟他自己的命运有着密切的联系。当时,他才刚满二十五岁。
不久之后,史廉生与一名来这里上英文课的中国女孩,关系越来越亲密起来。她的名字叫美兰,是国民党一个政府官员的二女儿。双方认识的时候,美兰刚满二十岁。她在南京有名的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攻读哲学与中国文学。
美兰是史廉生所见过的中国女孩中,表情最丰富而且最可爱的女孩。说起来,她的眼鼻等面貌特征,和一般的中国女孩并没有太大的不同,然而,她那双大眼睛宛如阳光下的水波一样,充满光泽且灵动无比、可爱动人。当美兰不说话时,她那抿起的嘴角,给人一种倔犟、不轻易屈服的印象;然而当她开口微笑时,散发的魅力让人难以招架。就连打哈欠、吃荔枝,她都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一种毫不做作的美感,让人不由得感受到她优雅良好的家教。
当美兰与史廉生站在一起时,她的头还不到史廉生的肩膀,不过她那匀称的身材,十分适合穿旗袍。有时候,在基督教青年会组织的派对上,当美兰穿高开叉的金色旗袍亮相时,不仅美国人,就连参加派对的中国人也禁不住发出啧啧的赞叹声。在英语课堂上,史廉生的目光曾多次被美兰所吸引。察觉到史廉生的目光,美兰对他报以嫣然的微笑,对史廉生来说,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尝到什么是神魂颠倒、不能自拔的感觉。
“美兰。”史廉生终于下定决心开口,说出了自己在心里反复想了好多次的台词,“下次放假时,咱们一起去划船怎么样?”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美兰的脸上泛起了蔷薇色的红晕,这并不是史廉生的错觉。美兰说道:
“可以到宿舍接我吗?”
“当然可以。”
“可以送我回宿舍吗?”
“当然可以。”
“但是……”
“但是什么?”
“我要跟宿舍阿姨商量一下。”
“那,你自己的心意如何呢?”
“Yes。”
“那么今天,就由我送你回宿舍吧!由我来跟宿舍阿姨说。你意下如何?”
当时是一九三七年的夏天,卢沟桥事件发生后一个月,国军与侵略的日军在上海发生大规模军事冲突的前夕。
史廉生伸出手,触摸着床边桌上象牙雕刻的手镯。手镯的一部分已经缺损了,整体呈现出半月形。那是一个尺寸不大的手镯,是史廉生从南京朱雀路上的古董商那里买来送给美兰的。这个手镯与美兰那有如瓷器般白皙而纤细的手腕十分相配。当然,在赠送给美兰时,这个手镯是没有任何缺损的。美兰说:“这大概是明代手镯的仿制品吧!”
史廉生将手镯交给美兰后,美兰回答说:“我会一直爱惜它的。”然后给了史廉生一个吻。这是两人去玄武湖游记二周后发生的事。对史廉生来说,它是那个美好夏日所留下的唯一纪念品。
“美兰。”史廉生将手镯拿在手上,再次呼唤了一声她的名字。声音在冰冷空虚的房间里回旋、飘散开来。
次日晚六点十五分,史廉生来到梅菲尔公馆,按下了正门大门的门铃。
庭院里停了五六辆私家车,其中有一辆似曾相识的别克车夹杂在里面,美国大使馆一等书记官H.J.阿姆斯,似乎已经到了。
这栋房子的主人是贸易商史丹·梅菲尔。他是个出生在纽约的美国人,在银座有一家公司。由于他的个性开朗豪爽,因此颇受到那些居住在东京的美国人的欢迎。他是棒球社团东京洋基队的教练,同时也是外国人相扑爱好会的干事。由于他经常在自己家里召开派对,因此在圈内很有名。史廉生与阿姆斯,利用在这里召开派对的机会,有过多次会面。
史廉生在大门口,递上一束花给前来迎接的梅菲尔夫人。夫人显得十分高兴,热情地招待史廉生进入大厅。抛开日益紧张的日美关系,二十多位美国人聚集在这里,一同饮酒聊天并品尝美味。除了帮忙端碗盘的女佣之外,这里见不到任何一张东方人的脸孔。史廉生拿起红酒杯,与在场的客人敬酒闲聊。没多久,夫人坐在风琴前,开始唱起了盖希文的歌曲。这时,史廉生向阿姆斯使了个眼色,阿姆斯立即察觉到,于是端着一杯威士忌酒走近史廉生。
美国驻日大使馆一等书记官H.J.阿姆斯,自美国陆军退役后,便转行做起了外交官。他不太在意自己的衣着打扮,总是穿着大一号的西装。他那一头杂乱无章的金发,好像从来就没有梳理过。今天,他后脑勺的头发也像平常一样,总有一缕翘翘着。史廉生原本以为阿姆斯是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所以才故意装扮成这个样子。后来想了一想后又觉得,或许阿姆斯的本性就是这样也说不定吧!史廉生与阿姆斯离开大厅来到走廊,在楼梯拐角阴暗处停了下来。这里虽然听得到大厅众人的喧哗声,但在这里谈话,绝对不会被大厅里的其他客人听见。
史廉生向阿姆斯书记官说道:“说实话,这个情报到底有多少参考价值,就连我自己也抱有疑问。”
阿姆斯摊了摊手,语带催促地对史廉生说:“这个判断就交由国家来决定吧!总之,请你先说出你所得到的情报。”
史廉生用尽可能装出来的平静语气对书记官说:“据我得到的情报,日本海军已经锁定了夏威夷的珍珠港。”
阿姆斯被惊得目瞪口呆。
史廉生连忙解释道:“不,我自己也觉得这个情报有点愚蠢。但,我又找不出否定它的理由。”
“不对。”阿姆斯回答,“我并不觉得愚蠢。”
“但你看起来似乎非常吃惊的样子。”
“今天,这是我第二次听到这件事情。”
这次换成史廉生大吃一惊了。
“同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