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大规模的江户城区建设(14)

大江户八百八町 作者:(日)石川英辅


六年一次现焦土

经受了百次大火的江户

木料是助长火势的主因

在江户有句俗语叫“火灾与吵架乃江户之花”。这句话把江户的特色形容得淋漓尽致。在江户时代,无论煮饭、照明还是取暖靠的都是火,因此火灾发生的频率也就自然高于现在。

特别是在干燥的冬季,加上强烈的季风,火灾更是频频发生。在江户时代的二百六十四年间,只大型火灾就发生了百余起。而其中被称为“十大火灾”的十起灾难,损失最为严重。

这其中把市区的一半以上化为焦土的有明历三年(1657年)的振袖大火[ 明历大火的俗称。振袖,指未成年少女穿着的和服,因袖口长而宽而得名。]、天和二年(1682年)的阿七大火[ 天和大火的俗称。蔬菜店店主的女儿阿七与家人为躲避这场火灾逃至吉祥寺,与住持的侍童一见钟情。火灾过后重返住地的阿七为能与心上人相见,便到处纵火,以盼能再次躲避至吉祥寺。虽未酿成大祸,但因纵火在当时是重罪,阿七遂被处以火刑。]、元禄十一年(1698年)的敕额大火[ 大火发生之时,恰是东山天皇赐予宽永寺的敕额(天皇上赐给寺院的匾额)到达江户之日,故得此名。]、元禄十六年(1703年)的水户样大火[ 从小石川水户宅邸扩散开的大火。“样”,日语中用在人名后,表敬称。]、享保二年(1717年)的小石川马场大火、安永元年(1772年)的目黑行人坂大火和宽政六年(1794年)的樱田大火等。

江户的十大火灾

明历三年(1657年)  振袖大火(明历大火)

天和二年(1682年)  阿七大火

元禄十一年(1698年) 敕额大火

元禄十六年(1703年) 水户样大火

享保二年(1717年)  小石川马场大火

安永元年(1772年)  目黑行人坂大火

宽政六年(1794年)  樱田大火

文化三年(1806年)  车町大火

文政十二年(1829年) 佐久间大火

安政二年(1855年)  安政大地震后引发的大火

◇日本桥与歌舞伎[ 日本独有的一种戏剧,是日本传统艺能之一。在日本国内被列为“重要无形文化财”,并于2005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最大特点为不论角色是男是女,均由清一色的男性担任。现代歌舞伎布景精致,舞台机关复杂,演员化妆华丽。]剧场都曾被烧得片甲不留

在《马琴日记》[ 曲亭马琴著,记录了从文政九年至嘉永二年五月(1826—1849)这二十余年间,江户市场的物价、马琴的所见所闻和其自身的创作活动等。]文政十二年(1829年)三月二十一日的记录里,留有这样一段描述:“火自筋违门外[ 江户城外围的城郭门之一。]伏见屋贮木场而起。风势之大,难以消之。”并且大火迅速蔓延到其他区域,“延烧无拦”。这场大火使日本桥、今川桥和江户桥被烧塌,上演歌舞伎剧的中村座[ 宽永元年(1624年)由初代中村勘三郎在江户中桥南地(京桥一带)创立的歌舞伎剧场,被认为是江户歌舞伎的发源地。它于宽永九年(1632年)和庆安四年(1651年)分别迁至弥宜町(日本桥堀留町二丁目一带)和堺町(日本桥人形町三丁目)。但在天保十二年(1841年)因失火被付之一炬后,在天保改革的政令下,最终迁至浅草。

]和市村座[ 宽永十一年(1634年),村山又三郎在江户日本桥葺屋町(今日本桥人形町三丁目)创建了“村山座”。承应元年(1652年)市村羽左卫门将其公演权收买后,改名为“市村座”。后因天保十二年(1841年)的大火和天保改革的政令,于翌年迁至浅草。

③ 消防用的瞭望楼。

④ 江户时代在各町内所设的用于警备的番所。]等三座剧场也被付之一炬。因其出火处在神田佐久间町,故称“佐久间大火”。

作为江户象征的日本桥,从落成的庆长年间(1596—1615)至幕府末期,因大火被烧毁的次数多达十次。而中村座与市村座在迁移至浅草前的一百八十五年里,因火灾全毁的次数也多达三十三次。

如此大规模的火灾在江户时代以平均六年一次的频度发生,给社会资产带来的损失可想而知。因此,所有火灾的出火处及原因都会被严格调查。不但失火者将被追究责任,对纵火犯的处罚更是严厉—在游街示众之后处以火刑。

除了大的火灾,在江户小火也是频频不断。被烧毁的面积虽不是很大,但累积起来,其损失程度也不容忽视。而像振袖大火(明历大火)、蔬菜店阿七大火之类的火灾,也早已成为歌舞伎剧和讲谈[ 讲故事,类似中国的说书。]的创作题材而流传于民间。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