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朋友,曾经是某知名公司里最年轻的高管,位高权重,前途无量。但是忽然间就决定辞职,自己去租了个小门面房,开了家小服装店。那服装店门脸不大,麻烦事不少,要四处寻找合适货源,要跟顾客斗智斗勇,还要跟工商税务各路大爷打交道。而且,她是给自己打工,不可能偷懒耍滑,每天在店里都要呆十来个小时,比上班辛苦得多,却并没有赚到什么钱。但这也没什么可说的,她自己喜欢——我很能理解她的喜欢,因为我自己也曾经想过去开一家书店,只是没有机会或勇气实施罢了。
刚刚知道,我所认识的某出版公司的营销编辑,原本是做房地产广告的。这转行转得很让人奇怪,因为谁都知道,出版业并没有多少油水,而房地产的“钱途”,瞎子在半夜也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同样是营销,做着相差无几的工作,前者的薪水可能还不足后者的一半。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她这槽跳得有什么意思?她解释说,自己从小就喜欢读书,做图书营销可以有许多新书、好书看,能跟自己喜欢的作家近距离接触,比做房地产广告要开心得多。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千金难买。
论坛里发现一个小小的BUG,技术员当天加班到12点多,然后兴高采烈地群发短信告知,问题已经解决,要大家上网测试。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公司比较没有人性,平时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节假日加班也需要经过事先申批,否则就是白干活,没有钱拿。而那个BUG也并不是多严重的事,拖上几天没有什么关系,没有必要马上加班解决。再说那个技术员,根本就不懂人情世故——您想想,换了您,换了任何一个比较正常的人类,会不会半夜给同事群发短信让大家测试网络?他经常加班,不是为了表现,而是因为自己是真的喜欢自己的工作,把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当作快乐。所以,对于他半夜发短信扰民的行为,大伙儿也都能给予足够的理解——好不容易、绞尽脑汁,终于把问题解决了,不跟别人分享一下快乐,情何以堪啊!
有许多人不喜欢职场,极度厌恶工作,但是还有些人喜欢自己正在做的事,或者有勇气去选择自己喜欢的事做。他们不计算投入产出比,不会斤斤计较得与失,以开心为最高准则。就像《武林外传》里吕秀才说的那样,“天生我才必有用,千斤难买爷高兴”。
我很羡慕拥有这样座右铭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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