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部分(1)

自以为是鲍嘉的贼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1

五月最后一个星期三的晚上十点十五分,我把一位美女送上出租车,看着她乘车驶出我的生命,或至少可以说驶离我站立的地方。然后我走下人行道,替自己招了一辆出租车。

去七十一街和西端大道的交叉口,我这么告诉司机。

这位司机是一种濒临绝种的动物——一个以英语为母语的愤世焦躁的家伙。“才五个街区,往北四个,再往左一个。这么美好的夜晚,像你这样的年轻人,为什么要搭出租车?”

因为赶时间,我心想。那两部电影的放映时间比我预料的稍稍长了一点,而且我闯别人家的空门前,得先回自己公寓一趟。

“我的两条腿不行了。”我说。可别问我为什么。

“这样?怎么回事?不是被车撞了吧?我只能说,希望撞你的不是出租车,如果是,希望不是我。”

“关节炎。”

“关节炎,怎么会?”他伸长脖子回头来看我,“这么年轻怎么会有关节炎,那是老头子的病,那种老头子会跑去佛罗里达晒太阳,住拖车屋,玩推圆盘游戏,投票给共和党。你这种年纪的人,要说滑雪摔断腿或跑马拉松扭了筋,我还相信。可是关节炎!你哪儿来的呢?”

“七十一街和西端大道的交叉口,”我说,“西北边的那个街口。”

“我知道你在哪儿下车,可关节炎是哪儿来的呢?家族遗传的吗?”

我是怎么卷入这个话题的?“这是创伤后遗症,”我说,“有年秋天我受了伤,从此就得了关节炎并发症。平常还好,偶尔才会发作。”

“真可怕,这样年纪轻轻的。那你怎么办?”

“也不能怎么办。”我说,“医生是这么说的。”

“医生!”他叫道,然后把这段车程剩下来的时间都用来告诉我医学界出了什么问题,简直巨细靡遗。他们什么都不懂,根本不在乎你,造成的伤害比治愈的还要多,而且收费高得惊人,如果你的病情没有好转,他们就怪到你身上。“然后等你被他们搞得瞎了眼、缺胳膊断腿,就只能告他们了。你还能怎么办?当然是找律师!可这样结果更糟!”

这个话题伴随着我们,一路畅通开到七十一街和西端大道的西北角。我曾想过让他等我一下,反正上一趟楼也花不了多少时间,而且我还得再搭出租车去市区的另一端,可是我受够了——我斜瞥了一眼仪表板右边的执照——迈克思·费德勒。

我付了车钱,外加一块钱小费,然后迈克思和我都机械地微笑致意,然后互道晚安。为了逼真起见,我还故意走得一跛一跛的,然后就决定见鬼去吧。我匆忙从门房面前经过,走进公寓大厅。

*?*?*

上楼回到公寓,我迅速换衣服,脱掉咔叽裤和马球衫,还有鼓舞人心的运动鞋(just do it!),换上衬衫领带、灰色宽松长裤、有皱纹胶底的黑鞋,以及双排扣外套,上头每个黄铜扣子都用浮雕刻法制出锚形纹样。这些扣子——应该是有袖扣搭配成套的,可是我已经好几年没看过了——是以前一个跟我交往过一阵子的女人送给我的。她遇到一个男人,嫁给他,搬到芝加哥郊区去了,上次听到她的消息时,她已经快生第二个孩子了。这件外套比我们的关系更持久,扣子又比外套更持久,我是拿去让裁缝换上的。这些扣子可能也会比这件外套更持久,而且没准我离开人世时扣子还好好的,不过这种事情还是不要想得太多为好。

我从前面的壁橱里拿出手提公事箱,另一个壁橱在卧室,里头后方墙内隐藏着一个夹层。警方来搜过我的公寓,还没有人发现我的小密洞。有个爱嗑药的年轻木匠替我做了这玩意儿,除了他和我,只有卡洛琳·凯瑟知道它在哪里、怎么开。要是我哪天突然离开这个国家或这个星球,里面藏的所有东西说不定会一直留在那里,直到整幢楼被拆掉为止。

我按了两个必须按的地方,移动了一块必须滑动的镶板,小夹层就展露了它的秘密。东西并不多,只有大约三立方英尺的空间,所以大致可以容纳我所偷来的物品,直到我有时间脱手为止。但是我已经好几个月没偷东西了,而上回我弄来的东西,早已分给几个比我更需要它的人。

能说什么呢?我偷东西。理想的来说,现金最好,可是在这种信用卡和二十四小时自动提款机盛行的时代,要找现金是越来越难了。虽然还是有人出门会带大量现金,可是通常他们也会带其他东西,比如大批的非法毒品,更别说狙击型来复枪和受过攻击训练的斗牛犬;他们过他们的日子,我过我的,只要井水不犯河水,我就没意见。

我偷的大都是体积小的好东西。珠宝肯定包括在内;古玩——玉雕、前哥伦比亚时期的肖像、莱俪牌水晶艺术品;业余收藏品——邮票、钱币,记得不久前还有过棒球卡;偶尔还会有张画;有一回——看在上帝的分上,再也不要了——是一件毛皮大衣。

我偷有钱人,动机不会比罗宾汉更高尚:穷人——上帝爱他们——没有东西值得偷。而且你会发现,我偷的这些有价值的小东西,并不是那种维持生命或灵魂所需的。我不偷心律调节器或人工呼吸器;我偷过的家庭,绝对不会被搬得一干二净;我不拿家具或电视机(不过我记得曾把一张小地毯卷起来带走)。简单地说,我偷的东西是那种你缺了也不会死的,而且是你很可能已经投了超过其价值的保险的东西。

那又怎样?我干的行当还是很堕落,而且应该受到谴责,这我也明白。我曾尝试着放弃,可是做不到,而且内心深处,我也不想放弃。因为我就是个小偷,小偷就是该偷东西。

不过这不是我唯一的身份和工作。我也同时是个书商,巴尼嘉书店的独资老板,这是一家二手书店,位于东十一街,就位于百老汇大道和大学广场之间。我的护照可以在放袜子那个抽屉的背后找到——这很蠢,相信我,小偷第一个翻的地方就是这里——上面登记的职业是书商。护照上有我的名字:伯纳德·格林姆斯·罗登巴尔,地址是西端大道,上面的照片堪称其貌不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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