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01

光有爱还不够:帮助孩子构建自我 作者:(法)克洛德·阿尔莫


  

第4章 感情借口

对爱的迷信产生的家庭影响

不考虑父母之爱的特殊性,并且把这种爱简化为感情,这会对家庭产生一些影响,我们首先可以在临床实践中观察到这些影响。如果说受影响的首先是孩子的话,其父母也并不因此得以幸免。

确实,对父母来说,即使他们与孩子没有任何特殊问题,但倘若看到自己每天要完成并深知其困难的任务被简化为所谓自然的感情冲动,这对他们毫无益处。相反,既然我们知道他们在不断反省自己的行为(甚至进行自责),那么帮助他们承认其工作的复杂性以及做好这项工作的价值就显得很重要,向其解释他们每天都要面对、看似最普通的教育问题所牵涉的复杂心理机制,这也很重要。

这能使他们更好地武装起来去思考身为父母的职责,从而更有能力应对一些艰难的时刻(每个家庭都会有这样的时刻,尤其在孩子的青春期……),并因为明白了与孩子的关系对任何人来说都不容易这个道理,从而更能以较少的痛苦接受遇到的挫折。换句话说,能够从根本上更牢固地树立自己当好父母的自信,而我们知道这种自信的基础总是那么脆弱。

有关父母之爱的误解对那些与孩子存在问题的父母来说同样是灾难性的。

有些父母遭受这种痛苦,因为他们受到周围人善意的蒙骗,总是期待着人们所说的奇迹的发生:“不用担心,这没什么。只要你们爱孩子,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但是由于没有看到奇迹的发生,加上缺乏其他的标准,父母最终认为他们对孩子的爱是糟糕的,他们是“不懂得爱的”父母。我们可以想象这十分“有伤自尊”。许多像这样来求诊的父母无助而沮丧地倾诉他们的惶恐不安:“我就是不明白,我爱孩子,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但到头来却是一场空。”接诊的精神分析学家感到这些情况令人痛惜,尤其因为病人向其讲述的这些滔滔痛苦最初一般都只是涓涓伤感(比如对孩子施加一定限制的问题),如果能及时给这些父母一些帮助的话,他们会很快毛发无损地走出困境。

与上述一类父母相反,另外一些父母遭受痛苦,是因为他们深知问题不是出在感情上,所以就像拒绝受理案件和排斥异体一样,他们总是推开要面对的爱。对他们来说,对于所发生的一切,好像他们无法让人们理解其忧虑,尤其让人们承认这种焦虑的正当性:“我感到有什么事情不正常,但是没有人愿意听我诉说!”

至于那些没有意识到或者说从不重视孩子痛苦的父母,迷信爱的作用对他们产生的影响更为严重。不提任何要求,仅相信爱就是感情,这加重了他们长期陷入的标准缺失状态。这种迷信使父母想象中对孩子的占有地位显得更为正当,并使他们的行为合法化,而这些行为一般都是从他们自己的父母那里继承下来的:“这是我的孩子,不是吗?轮不到儿科医生或校长来教我如何抚养孩子!”人们就这样放任不幸不断重演,一代又一代地传下去……

事实上,相信父母之爱仅仅是感情,这在家庭层面产生了一些明显的副作用。这种迷信一方面剥夺了想做称职父母者的一些基本武器,使他们认识不到这项职责的艰难,并因此认识不到他们付出的功劳。同时对于那些因为自身经历无法意识到为人父母之责以及孩子所受痛苦的父母,它又为他们所做的破坏性行为提供了担保。

对爱的迷信造成的危害不止于此,它还在社会范围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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