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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回(1)

美国演义(上册) 作者:曹德谦


第13回 求发迹律师迎合潮流 反奴役亨利坚持战斗

如果说亚当斯堂兄弟是新英格兰的革命号角的话,那么,弗吉尼亚的帕特里克?亨利就算得上是南方的响亮回音。

亨利于1736年5月29日生于弗吉尼亚的汉诺维。他父亲是苏格兰移民,他母亲是威尔斯移民。父亲是小知识分子,家境并不富裕,充任当地的测量员,也是当地法庭的一名主持人。亨利幼时在家中随父亲认字读书,也进了小学,但当时的小学仅仅是私塾而已,只是在那里学了简单的读、写和算术。到15岁时就辍学了。所以杰斐逊在1824年回忆他的这位老朋友时曾说:“这位老兄说不上有什么知识,他没有念什么书”,“他不能动笔,他不会写任何东西”。

他辍学后进了哥哥的小店当学徒,18岁时离开了店铺,去和一位同他差不多贫困的姑娘结了婚,他的丈人是一个小农,后在镇上开了一家小酒铺。为了让这一对小夫妻过活,亨利的父亲和岳父合力为他们购置了一处小农场,并为他们提供了6名奴隶。

一个小农场若要发展,就需要勤奋和精打细算,而亨利正缺少这方面的才干。不到两年,他的农场就有维持不下去的苗头,于是他卖掉了几名奴隶,在小镇上开了一家小店。过了两年,即1759年,他23岁时又感到他的小店铺维持不下去了。

学农农不成,学商商不就,孩子却开始成堆,亨利面临十字街头。中国的项羽曾学书不成,学剑不就,却逼出了一个学万人敌。亨利没有学过中国历史,他并不知道苏秦和张仪,但也在镜子中看到了自己的舌头,而动舌头既不需要劳累,也不需要精打细算,他生得一个好舌头,也就是说有一种天生的口才,何不在舌头上打算盘?如此想法果然不错,他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帕特里克?亨利终于在历史上被称为“美国革命之舌”。

他开始学法律,立志要当一名律师。请注意,凡此种种,其目的只在于谋生,与革命丝毫没有关系,他的律师是速成的,其学习过程没有超过一年,有人甚至制造神话说他只学了几个星期,杰斐逊学律师花了五年,难怪他要嘲笑亨利没有读过什么书。

1760年,当时杰斐逊还在威廉和玛丽学院当学生,就看到了亨利到威廉斯堡来考律师执照。杰斐逊在1824年回忆这件事的时候是这样描写的:“有四名主考官,成思、彭德尔顿、佩顿?伦道夫和约翰?伦道夫。成思和彭德尔顿当场就拒绝了他的申请;那两位伦道夫在亨利不断纠缠之下被说服了,为他签了执照;亨利获得两人签名后就回头再去见彭德尔顿,他缠住彭德尔顿,百般恳求,并对天发誓,保证以后将好好学习,终于也说服了彭德尔顿。这样,他就取得了律师资格。”

亨利回家在小镇上当律师,每年也可拉上好几十起案件,足以维生。要知道美国与中国的习俗不一样。中国人可以天天骂娘骂祖宗,可以摔瓶子砸瓦罐,不需要什么官司。而美国人动不动就上法庭,鸡毛蒜皮的事也要在法庭上见高低,所以律师就有事情可做。

但亨利之所以名声鹊起,是由于他承办了一件奇怪的大案。这案件说来话长。

原来弗吉尼亚从建立殖民地起就实行国教制度。每个居民点设有英格兰教教堂,有教堂当然就有牧师,有牧师就要开工资。这工资如何给法?官方有法律规定,每年由当地政府开支1600磅烟草,作每一名牧师的工资。而且这条法律是由英王亲自批准的。

烟草的交换价值是由市场决定的,所以牧师的工资带有机会性,有时吃亏,有时占便宜,这种波动式的平衡促成了一种相安无事的局面。1755年,由于烟草歉收,弗吉尼亚议会擅自决定停止支付烟草10个月,代之以纸币付工资,每磅烟草以两分钱作价。牧师们当然不高兴,但因为10个月限期,他们也就没有抗议。1758年,议会再次决议,以纸币代替烟草,而且为期12个月。若按当时市价,1600磅烟草应合400英镑,现在却只能得133英镑。更有甚者,弗吉尼亚的纸币只能在本地使用,英国人根本不接受。若要向英国购物,这133英镑的实际价值只有20英镑。这次,牧师们提出了起诉,但弗吉尼亚法庭置之不理,毫无结果。于是,他们又直接上诉于伦敦的枢密院,枢密院在聆听双方证词后做出决定说,弗吉尼亚的1758年法无效,牧师们的损失应予补偿,如果有损失的话。这已经是1763年的事了。汉诺维的牧师就在汉诺维法庭上继续打官司。争执的中心已成了这样一个问题:汉诺维纳税人应补偿对方多少钱的损失。这是一个显然对纳税人不利的案件,所以当地的律师都不愿出任被告律师,而这一担子最后就落到了亨利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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