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对公众舆论的自我理解(3)

启蒙如何起死回生 作者:许纪霖


那么,究竟什么是公众舆论?分散的个人舆论又如何构成符合公共利益的公共意志呢?梁启超、戈公振等都没有进一步的讨论,但在1930年出版、由黄天鹏编选的《新闻学名论集》一书中收录的一篇《舆论》(作者笔名为亦乐),比较详细地研究了这一问题。这篇文章的作者虽然如今已不可考,但他对舆论的若干理解令人惊异地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思想有若干共鸣之处。如作者指出:“所谓的公众的意思,是无组织的国民的多数的意思”,已经注意到哈贝马斯后来反复强调的:公共领域中的主体,不应该是党派或群体,而必须是纯粹代表个人的无组织的、自由的公众。而作者对公众舆论如何形成的分析,也已经注意到了其首先必须是一种公开的意见,然后在公共空间中经过公众的反复的讨论和争辩,也与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思想相当接近。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中国公共领域在观念上所达到的某些深度。

第四,关于非党派化和公共性。

现代民主政治是政党政治,不同的政党代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选民进入政治过程,就像进入市场一样,选择自己的政治代理人。然而,在公共领域就不一样了。作为公众意见自由讨论的空间,它不需要而且应该排斥党派化,以免党派的斗争扭曲了公众的交往和互动。非党派化的公众舆论才具有真正的公共性。

现代中国公共领域的参与者们对舆论的非党派化和公共性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梁启超在这方面开创了一个很好的传统。他虽然属于维新派,具有党人倾向。但他在从事舆论工作的时候,无论是办《时务报》,还是《清议报》、《新民丛报》,都很注意保持报纸的公共性。1901年,他希望《清议报》能够“脱离一党报之范围,而进入于一国报之范围”,也就是能够以“国民利益为目的”,而非以“一党之利益为目的”办报。1910年,他在论述公众舆论所必须遵守的原则时,特别提到“公心”原则,他指出:“若怀挟党派思想,而于党以外之言论举动,一切深文以排挤之;或自命为袒护国民,而于政府之所设施,不问是非曲直,不顾前因后果,而一惟反对之为务,此皆非以沽名,即以快意,而于舆论之性质,举无当也。”

如果说,清末中国的报纸党派化色彩还不是很浓的话,那么,民国成立以后,随着党争的加剧,报纸杂志特别是政论性报刊被卷入到党争之中,公众舆论的公共性受到很大威胁。在这样的背景下,依然有一批纯正的报人坚持公共领域的公共性立场,力图超越现实政治,避免使舆论成为党争的工具。著名报人黄远生继承了梁启超的“公心”传统,在复杂的党争之中,再三强调所办的《庸言》杂志为“公同辩论之机关”,“极力保持言论独立之精神,与一切个人关系及党派无涉”。不过,黄远生由于经济无法独立,还是一度被迫陷入政治而痛作忏悔录。黄远生无法实现的理想,到二三十年代由现代中国最成功和最杰出的报业大王史量才做到了。史量才的办报方针是:在经济上独立,超然于党争之外,以独立的精神创造舆论。在他的经营管理下,《申报》不仅成为中国影响最大的报纸,而且也保持了独立的、公正的民间报纸的品格。

与《申报》齐名的,还有《大公报》。其创办者明确表明自己的立场是八个字:“不党、不卖、不私、不盲”,具体地说,报纸“纯以公民之地位,发表意见”;“愿向全国开放,使为公众喉舌”;“不以言论作交易,不受一切带有政治性质之金钱辅助且不接收政治方面之入股投资”。《本社同人之志趣》,《大公报》,1926年9月1日。1930年代中期以后,《大公报》替代《申报》成为中国民间舆论的第一大报,并获得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的荣誉奖章,这是与《大公报》坚持超越党派的公共性立场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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