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辆破旧的棕色奥兹莫比尔88三角洲,有两个轮毂罩,车顶是浅黄色的乙烯基板,已经掉漆。我能看出车上的都是孩子,所以只是闪了一下灯,示意他们把车开过来。但他们好像用了太长时间。驾驶座上的孩子把车门打开,把车朝着我当时用的车倒过来。我以为他生气了。他大概认为自己没做什么,我却让他过来。但我想错了。他之所以生气,是因为他和朋友们抢了卡斯伯的一个酒庄,抢到943美元,准备逃往加拿大,却被我拦下了。
我先用香皂,然后冲掉泡沫,感觉皮肤焕然一新。然后,我伸手去拿洗发香波,觉得瓶子很轻,在心里记下去买新的。我心里已经记下太多这样的笔记,多得足以填满西尔斯心愿书。
我们后来猜测,那颗子弹一定是从车窗饰面上弹飞起来后穿透我的左胳膊的。人们总是问我当时什么感觉。我能想出的唯一答案是:像被火红的火钳戳进皮肉。皮肉在燃烧,痛得要命,但当时没感觉到痛。我有点好奇地想,也许冯妮会觉得这些弹孔很性感。玛莎不这样想。她讨厌它们。房子里有个漂亮女人,一个从头到脚打量你的女人,会让你自信,对一切感兴趣。我突然觉得生活真的好复杂,心里有些郁闷。
我擦干镜子上的水蒸气,看着那双酷似道林·格雷(Dorian Gray)的眼睛。但我看到的情景却没让我充满自信。无论干的还是打湿之后,我的头发好像都喜欢直立起来。我徒劳地用手按了一阵,然后想到幸好我挑选的这个职业让我可以戴帽子。我有一双灰色大眼睛,眼窝深陷,是从母亲那里继承的。我的下巴比常人的更大,这是父亲给我礼物。年纪越大,我越觉得自己看上去像布偶。凯蒂强烈反对这种看法。但她自己也遗传了这个特别的基因,而且对此很不满。
突然,我惊恐地听到一阵笑声在我家里回荡。那声音穿过浴室清水墙顶端的空间,穿过浴帘遮住的浴室门飘进我耳朵里。右边是卧室,大约只隔四英尺远,应该可以很快冲进去。但我担心自己能在不被看见的情况下冲过去。我拉下那张旧的黑绿蓝三色方格浴巾裹在腰上,趿拉上旧的鹿皮软拖鞋,走进凉爽清新的空气中,准备迎接这些人对我的虐待。
她看上去一如既往地华丽高贵。修长的手指正捧着我的一只丹佛野马队杯子。是那款老式杯子,那匹白马正从橙色字母D中间往外喷鼻息。她头上戴着一顶朴素的咔叽布球帽,马尾辫整齐地从脑后那根可调整的带子上面穿出来。她上身穿着圆领长袖运动衫,胸前印着VASSVA,下身穿着蓝色牛仔裤,脚上是一双尼龙跑鞋。她浑身散发出健康、睿智和性感,不过最后一点可能是我自己的看法。她正坐在我那张折叠式踏脚凳上。当她看到亨利无论怎样调整我那台电视的收视频道都无济于事时,忍不住大笑起来。
“好啦,我放弃。究竟怎样才能让这东西显示出像样的图像呀?”
我们以前一直是在酒吧里亨利那台卫星电视上看这场比赛。但他觉得今天最好在我这个勉强舒适的家里看。他正蹲在电视机边调着微调开关,认真程度丝毫不亚于两晚上前对付那个保险盒。“这就算像样的图像了。”
他转过头,认真打量着屏幕上那些不停变幻,呈现出杂乱图案的水滴。“你一定是在开玩笑吧。”
我走过去,靠在一箱36瓶装啤酒箱上。“冯妮,欢迎到蒂维克公馆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