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写下来的话和书本代表一种叙述的权威。几个世纪来,书本意味着定论,意味着过去的延续,甚至意味着神赋的智慧。德里达说:“书本是或有限或无限的意义的集合与完整。然而这种完整必须建立在先于意义存在的某种理想与秩序之上。”[1]书本作为真相的象征,这一传统在德莱叶的电影里延续。
书本意味着结论,正如巴特说:“是一系列文字组合后,抵达一个终局,或者结论。”[2]德莱叶的处女作的第一个镜头,是一本被打开的书,书名《审判长》,书一页一页翻下去,故事一点一点展开,翻开的书页如拉开的大幕,这是开端,是起点。书本成为笼罩整个故事的隐喻:书有打开的时候,就有合上的时候,当它翻到最后一页,故事就该结束了。而电影的最后,正是合上的书页,如再度盖上的封印。这里,书本不是影片里的一部分,它成为电影本身。
犹太教和基督教教义信仰先知书的存在,相信上帝创造书本。僧侣们称上帝为“掌控文字的人”,画家笔下的他出现时永远手持书本。“文字是一切的开始。文字与上帝同在。”在德莱叶的电影里,宗教的力量以书本的形式控制了故事,控制了剧中人的命运。
在电影中树立并依赖文字的权威,再度折射德莱叶对于电影的艺术性和商业性的取舍。他深信,反抗商业侵蚀的最有力方法,是让电影回到文学这个源头。这位昔日的北欧公司编剧顾问,试图在文学和文本中找到作为艺术的电影的尊严。我们不妨回忆他任编剧的那部《放下武器》,剧本的第一个场景是小说原著作者舒特纳坐在书桌前,写下我们即将看到的故事。
电影也许会消解文字的力量,但它毕竟能转化文字。书本在写作中有必须要遵循的顺序,然而阅读则是自由的,米歇尔·布托尔说过:书本是完成式的,读者同时掌握着所有文本,这就带来了自由,你可以跳着读、顺着读、倒着读,或反反复复地读。[3] 对德莱叶而言,在电影中出现的书本,就暗含了对时间的掌握—故事的时间,以及我们阅读的时序。他如此迷恋对书本的表现,这种迷恋甚至极大程度地抹去了电影的痕迹,银幕成为道具,电影只是文字的载体。
[1] Jacques Derrida: De la grammatologie 第30~31页。Julia Kristeva对13世纪以前符号及图腾运用的论述,可见于La Texte du roman ,第26~27页。
[2] Roland Barthes: Literature and Discontinuity ,收录于Critical Essays , 第173页。
[3] Michel Butor:Le livre comme objet ,收录于Repertoires II ,第1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