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艺术而言,构成它的诸多要素并不平等,如尤瑞·泰涅亚诺夫所言:“总有一个决定其他要素的要素。”[1] 以诗歌为例,诗歌的韵律决定了作诗的遣词。鲍里斯·托玛舍夫斯基说,这条“支配着其余原则的原则”决定了作品不同风格,或现实主义,或结构主义,或唯美主义。[2]
1918年前后,电影叙事渐成熟,决定电影形式的“支配原则”也渐清晰。这时“把故事讲明白”已经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怎样“电影化”地讲故事:区别于小说和剧场,如何用空间中活动的画面完成叙事。电影里的时间和空间服从、附属于叙事逻辑,故事先行,电影手段呈现空间为叙事服务,是这一时期的重要创作原则。
经典好莱坞中空间的构筑和表现遵从写实主义原则,严格依照剧本描绘,遵守写实原则,追求具象、清晰。空间必须是连贯的,因此摄影机时刻追随角色的行动,遵守180度水平剪辑,保持水平摄影。空间也是平衡的,人物必然置于场景中心,并严格追求画面的对称感。空间作为故事活动发生的场所,忌讳喧宾夺主地唯美化处理。空间不能独立于叙事,也即,纯粹的空间不具备意义。[3] 强光和聚焦镜头下,背景被模糊、被忽视,只为营造三维空间感,近镜的人物占据画面主要部分。荒诞的嬉闹剧,或警匪追逐片,或史诗片,甚或衣冠楚楚的情感剧,无论在哪种类型的默片中,“空间”仅是为人物、动物以及一切活动的物品提供活动的场所,“运动”停息时,整个空间也随之停滞。活动的人是故事唯一的载体,因为有人在其中活动,空间才有意义。我们在角色活动的躯体上、在他们的脸上,读到故事情节,这就是帕斯卡尔·博尼策所说:“场景如金字塔般叠加,身体的象征意义占据塔顶。”[4]摄影机运动、剪辑和场景设置,各方面都为确保空间对叙事的从属。
[1] 摘自Boris Eichenbaum的The Theory of the Formal Method,原文收录于Matejka和Pomorska编辑的Readings in Russian Poetics ,第27~28页。
[2] Thematic,原文收录于Lemon和Reis编辑的Russian Formalist Criticism ,第78~87页。
[3] 尽管众说纷纭,但至少有两位研究者曾表示,截至20世纪20年代末,三维布景和多重布光已经是电影拍摄中约定俗成的规矩。详见Peter Baxter的On the History and Ideology of Film Lighting ,陋见232刊载于Screen 第17期,第119~124页,另有Barry Salt的The Early Development of Film Form ,刊载于Film Form 第1期,第91~106页。
[4] Realite de la denotation ,原文刊载于Cahiers du Cinema 第229期,第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