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会赞成查理一世的征税方案。尤其要提到的是林肯律师公会,其中有不少人是爱德华·柯克爵士的仰慕者,任何支持国王不经议会同意就可以征税的司法许可都会遭到他们的坚决反对。和政客一样,律师也因对权贵的谄媚臭名昭著;而且,如果查理一世的政权能够延续到1640年以后,他们中的很多人为了自己的事业不受影响,很可能会违背良心地赞同这种财政上的权宜之计。劳德的朋友塞尔顿所著的《闭海论》在17世纪30年代曾大受朝廷赏识,他也很可能会像40年代效忠议会那样效忠查理一世政权。每出现一个爱唱反调的律师比如奥利弗·圣约翰或威廉·普林,就会同时出现一个像布尔斯特罗德·怀特洛克那样的律师准备去迎合现行的政权。
在个人统治时期,法律界事实上已经开始灵活地适应无议会的政府,发明出了一些在大多数情况下去规避法律的程序(比如串通诉讼)。直至1640年,拉塞尔教授指出,只有外国人的归化与教区边界的改变,是“律师们发现自己必须诉诸法律才能解决的”问题。议会是政府与臣民间的桥梁,要彻底废弃这项功能,困难显然更大。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设想,如果不存在议会,国家的巡回审判法院(含巡回法官和各郡的贵族)在陈述各地民怨时会表现得更为自信,正如1614年法国国会被解散后省最高法院所起的作用一样。
如果查理一世寿命和他父亲一样,那他在1659年就已经去世了。这之后许多事是很难确定的,但至少有一点是可能的:查理一世传给他儿子的是一个强大、殷实的中央集权王国。到那时候,1629年的最后一批下院老议员将在炉边讲述30年前发生的最后的动荡;历史学家则会事后诸葛、煞有自信地论证着议会退出历史舞台的必然性。这样一个国家是否可以称得上是“专制主义”,还是很有待商榷的。因为就像法国路易十四时期一样,国王查理一世的权力实际上还是会受到一定限制,这取决于地方贵族在多大程度上愿意与国王合作。此时的英国就和法国一样,地方阻挠的可能性是很大的。然而,即使没有一支常备军,英国还是更有可能往路易十四时期法国的方向发展,而不会停留于查理一世1625年从父亲那里接受的“混合君主制”。(如果查理一世在1639年力挽狂澜,成立了强有力的王室政府,即使在最糟糕的形势下,其政权的前景也比投石党时期的路易好得多。)
但命运发展可能有不同轨迹的不只是国王们。17世纪40年代那些议会派会不会有可能成为君主政权下的忠臣呢?对他们中大多数人来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确定。不过,至少有一个人的答案是可以确定的。在40年代,托马斯·费尔法克斯爵士(生于1612年)是议会的“拥护者”:新模范军司令、1645年纳西比战役议会军胜利的缔造者、确保议会得以保存的将军。但在1639年,费尔法克斯拥护的是国王。他是最热心于反苏格兰事业的人士之一,招募了由160名约克郡骑兵组成的队伍,并作为查理一世在那场战争精挑细选出的少数被嘉奖者之一赢得了爵士头衔。我们完全可以对历史提出这样的反讽:如果费尔法克斯在1639年如此热衷的事业发展顺利,它很可能会让英国议会消失数十年乃至上百年。更甚者,这种状态会一直持续到1789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