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警察们对阿坚的赠酒只是略显惊讶然后欣然接受的话,那么JJ迪厅的小姐们对此则充满戒备、疑心重重。通常一桌浓妆艳抹埋头暴撮的小姐(她们的吃相大多不雅,让人想起狼吞虎咽、生撕活剥这类词),面对服务员端上来的“那桌大哥送的”啤酒或可乐,先是停了手中的活计,然后齐刷刷扭过头来,有的姑娘嘴中还含着半口菜,她们的神情在一秒钟之内从愣神到疑惑再到尴尬飞速过度,然后其中一个经过些世面的姑娘会硬着头皮说声谢谢,阿坚抬手示意“慢用”,另一只手端起酒杯本想狂饮进一步示意,小姐们却早早收回眼神埋头“慢用”了(她们明显放慢了进食速度,我想她们原本旺盛的胃口被阿坚败了一半),阿坚也只得不咸不淡地自喝一口。
也有比较放得开的小姐,我曾被几个东北大丫头灌晕过;我们还碰到过一个妈咪级的人物,30岁左右,眉毛被拔光后重新纹成一条细线,身材倒是娇小,她的名片上写着某某夜总会领班,她总是后半夜两三点来,并且常带两个女孩,两个女孩长得一般,也不太会打扮,像是初入风尘,与她们狂喝过几回,这姐仨话不多,喝起酒来却着实了得,跟我们一杯一杯对着干,从不推脱,如果后半夜我们还没大醉,但只要碰到这仨女的,则必喝到失忆,所以跟这仨喝酒除了对着干杯没留下别的印像。
女的到底能不能喝?我知道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一种是民间说法:女人天生四两酒,意思是女人能喝;另一种是我从报纸上看到的医学说法,大意是说女人代谢酒精的能力比男人低,这与女人身体中脂肪比例比男人高有关,怎么个有关法我忘了。
现实中的情况当然是,女的不如男的能喝,喝酒的女的比喝酒的男的要少得多。我想这肯定不是女性代谢酒精能力差造成的,差也差不出这样的现状,这显然是文化使然,我们的主流文化是不鼓励妇女喝酒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在那些不知主流文化为何物的妇女中间,比如边远山区那些大字不识一个的老太太们,比如某些少数民族妇女,她们喝起酒来如同家常便饭,我在农村就碰到过喝得醉醺醺的老太太,很可爱。
另一个极端,在那些反主流文化的妇女中间,比如女流氓或所谓艺术女性,在她们这儿,喝酒的比例也陡然增高,写《情人》的那个玛格丽特·杜拉斯算代表人物之一吧,“女人天生四两酒”,说的大概就是这路女侠,男的跟这路女侠喝酒,由于头脑中根深蒂固的男权思维作怪,往往容易不拿人家当回事,你小杯我大杯你一杯我两杯,结果就很容易被她们灌翻,正所谓“喝下了一杯自酿的苦酒”,灌翻之后会想不通,于是只得归结为女人天生就有量,其实细察,她们的酒量也就一般。
还有一种女的,出于工作需要,也能喝,比如上面说到的那姐仨,再比如女秘书,女办公室主任,女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