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早期女权运动在19世纪40年代的美国东部发起时的环境。因而,其大多数领导人都受过教育,是中产阶级已婚母亲的事实,就毫不令人奇怪。人们认为她们的劳动是“非生产性”的,不值得严肃看待,而她们对这种观点提出了质疑。
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是19世纪女权的著名倡导者,有7个子女。她的女权观念形成于19世纪30年代初期,那时她已跟丈夫带几个年幼的孩子移居纽约的一个新建小城塞尼卡瀑布镇,在那儿她举目无亲。丈夫总是出远门,留下她一个人,备感孤单,心力交瘁。
尽管斯坦顿有个帮佣,但随着名声渐起,她必须挤时间四处演讲,参加政治活动。1853年,她写给苏珊·安东尼一张短笺,请她帮自己找一位律师,替她查一些法律条文。她解释说:“你看,我在家总被孩子缠着,洗碗呀,烤饼呀,缝纫呀等等,我能想起些要点来,但没时间查书……我很少有一小时时间坐下来写作。男人要想写点东西可以把自己关起来几天,一心扑在思考和书籍上,他们很难了解女人得克服多大困难才能弄出点像样的东西来。”
1857年,斯坦顿正哺育第六个孩子,待字闺中的安东尼抱怨说:“你们这些能帮助可怜女人的才女们都在带孩子,却让我这个可怜的笨人独自打拼。”
但苏珊·安东尼是个特例。早期的女权主义者大多都能兼顾家庭和事业。
美国第一位女牧师安托瓦妮特·布朗·布莱克韦尔有7个孩子。玛莎·科芬·赖特亦如此,她曾是安东尼和斯坦顿的顾问,后成为全美妇女选举权协会的官员。露茜·斯通是教师,她嫁给安托瓦妮特·布朗·布莱克韦尔的小叔子后,一直保留自己的娘家姓。她有一个孩子,她自己发面、做面包、制肥皂、腌肉、养鸡喂牛、种植蔬菜。莉迪娅·玛丽亚·蔡尔德靠写作维持她和丈夫的生活,她在日记里说她一年要做722顿饭,做36件衣服和17样家居用品。艾达·韦尔斯是个勇敢的年轻记者,报道过南方的私刑,她后来养育了6个孩子,但同时却能组织芝加哥的黑人妇女争取选举权。
这些女权主义的先驱亲身体验了作为妻子对家庭经济的贡献。她们像佚名短篇小说《母亲反抗记》的作者一样,用女性的经验说话。这篇小说以作者对内战前马萨诸塞州农场生活的回忆为基础写成,讲述了一个农妇佩恩太太的经历。多年来她含辛茹苦地带孩子、做饭、洗衣、打扫卫生,而家里的全部收入都投到丈夫的农场上。后来,佩恩先生不顾太太的心思(想要一座整洁漂亮的房子),决定随自己的兴趣大量投资修建一座新谷仓,这时太太的积怨如火山爆发:“你看看这个家,好好看看。地上没有地毯,墙上脏兮兮的,一个劲儿掉皮儿……你看看这个家,咱们结婚后我就一直窝在这儿干活儿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