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榛生
1.
春天的时候,我搬了家,和我的男朋友丁隆一起住。
阳光清鲜的早上,我整理着一些零碎的物品,在一个花纹纸箱里,我又看到了那封信。
信上的字迹清秀,收信人写着“丁隆”,寄信写着“泽美”。信没有地址和邮戳。
2.
我一直记得中学时那所暗红色木门的学校,以及校门口那棵巨大的枫树。
每当我仰望天空,就会看到六角形的枫叶像嫩绿的星星,被阳光照得半透明。而我看丁隆的时候,也得像仰望星星般仰着头,因为他实在是太高了。那时候,他读高三,十九岁,像一棵会走路的树一样,总是挡住我的视线。而十五岁的我比丁隆低一头,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像只猎犬,不屈不挠地跟着他。
我为什么要跟着他,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他。但他总说我是“傻冒”。他说我是傻冒的时候,我心里却是很快乐的。我追上他,像踢毽子一样踢他一脚,撒腿就跑,可他总会机灵地躲开,再绊倒我。“傻冒,踢人都不会踢,来,我教你。”
在风里,他的白衣服飘啊飘,仿佛可以飘到永生里去。傍晚紫色的霞霓在天那边升起,一切都是那么温柔。我在他身后大喊着:“丁隆,我恨你!”
对于十五岁的少女来说,世界总是反着来的。讨厌就是喜欢,恨就是爱,她们不说实话。可是,我喜欢丁隆或是恨他,对于他来说都无济于事。人们都知道丁隆爱泽美,他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