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最简易的方法就是对易监控的交易进行征税,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自古以来进口关税一直都是国家的一个收入来源的原因。古雅典对所有进口货物统一征收1%的关税,古罗马也有类似的关税,在奥古斯都朝时期,它占国家收入的1/4。中古时期的英国对各种进出口货物征收每英镑16便士的从价税。这笔税金的征收起初要征得商人会议的同意,但之后逐渐成为王室常规性收入,即为customs一词的来历(英文custom既指关税,也含习惯、惯例的意思)。1249年后,国王开征羊毛出口特别税,这之后也成了惯例:1398年,羊毛税的终身征收权以及对酒和其他货品的捐税也都归于国王(桶税和磅税)。
但对贸易征税也有不足之处。如果对商品的征税过高,就可能降低贸易量从而减少税收收入。14世纪英国对羊毛出口征收的高关税或许就是该行业逐渐衰败的原因。另一方面,高进口关税鼓励走私。18世纪,“走私贸易”猖獗时,约2万人涉及从事非法贸易,即使像英国这样一个岛国,想要防止大规模的逃税也是不可能的。更重要的是,进口关税歧视原比国货便宜的舶来品。自由贸易主义认为,关税不仅是消费者的负担(这是“自由贸易”得民心之处),也是对境内缺乏竞争力的厂商的庇护,从而总体降低了国际经济的效率。低关税能够提高贸易量这一实用观点,以及经济是神授的,并具备自我调节机制这一新教的鲜明观点,使得不少英国政治精英由19世纪20年代的托利党人转而成为拥护自由贸易主义者。结果,关税大幅削减,而当贸易下降、军事开支上升时,罗伯特·皮尔爵士不得不征收和平时期的所得税来平衡预算。
欧洲大陆国家也在不同程度上仿效英国的自由贸易政策,这一贸易自由化进程在1870年达到巅峰。然而19世纪70年代工农业品价格的下跌(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铁路和海运费用的大幅下跌所致),很快促成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复兴。自19世纪40年代,“曼彻斯特主义”就受到弗雷德里希·李斯特等经济学家的指摘,李斯特认识到,德国新生纺织厂若没有保护性关税就无法与先进的英国纺织厂竞争。但贸易保护主义复兴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关税的政治用途,提高关税可以取得诸如农场主之类的利益集团的政治支持。1878年,俾斯麦恢复了对工农业品进口关税的征收,并在1902年达到战前高峰。征收关税不仅有利于俾斯麦自身所处的阶级,即拥有土地的容克阶级,也有效地分裂了敌对的自由党。根据国联数据,一战前夕德国平均关税税率上升到12%,法国上涨到38%,英国仍为零。欧洲大陆对小麦关税税率的设定分别为德国36%,法国38%,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税率更高。而俄国和美国却是对进口的制造品课以重税,拉美亦如此。1861~1871年,美国进口关税税率从14%上涨到46%,最后在30%趋于平稳。1902年《福特利–麦克康伯关税法》授权新成立的关税委员会根据个案逐一征税,当然一旦税率设定,无论相对价格如何变化,它都将保持不动。
一战后,贸易保护主义仍保持上升态势。在主要的工业经济国家中,关税收入占进口货物总价值之比从11%(1923~1926年)上升至18%(1932~1939年)。大萧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1929年10月~1930年6月美国《斯穆特–霍雷关税法》审议迁延日久,该法案对多达22.1万种货品设定了税率。即使往日提倡自由贸易的英国也选择了贸易保护,它在1932年3月实行了10%的从价税,并在1932年6月实施全国范围的贸易保护(“帝国优先权”)。和19世纪一样,贸易保护主义不乏伶牙俐齿的辩士,1933年4月,凯恩斯在都柏林的一次演讲中宣称他“赞同那些减少而非增加国际经济交流的主张”。经济学家和政治家们也慢慢才认识到贸易保护是一场“拖穷邻国”的伤人损己的游戏。当然,在一个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世界里,征收关税无疑比单方面实行自由贸易要妥善,但更明智的做法是先通过双边协定,再在二战后通过关税与贸易多边总协定共同消除关税堡垒。亚当·斯密在18世纪就教导我们,降低税率可以促进贸易,增加税收收入,这一点在经历过痛苦之后才再次被认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