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晓日的家在一座僻静的单元楼。
“楼道里没有灯,你小心些。”魏晓日一手拎着鼓囊囊的食品袋,一手很自然地扶了卜绣文一把。卜绣文顺从地把手交到魏医生手里。医生的手是很有劲,不是体力劳动者的那种强硬的粗糙,而是有力度的操作锻炼出的外柔内刚的质感。
手牵着手,因为楼道窄,他们只得稍稍错开。魏晓日走在前面,兼有向导之责。他手心不断地出汗,好像在执掌一台大手术。平日里,他无数次愤恨过走廊的电灯。年久失修的公共住宅,灯泡安上就丢,最后只好让夜晚死心塌地沉浸在黑暗中。今天他太感谢偷灯泡的贼了。
“到了。”魏医生把手中的塑料袋交给卜绣文,掏出钥匙开门。
“屋里乱,请不要介意啊。”他说着,闪在一旁,请卜绣文进门。
卜绣文进得门来,装作不在意地打量着。
一室一厅的小单元,但在魏晓日的布置下,显出雅致舒适,和走廊里的漆黑寒冷形成鲜明对比,到处是轻浅的藕荷色:藕荷色的麻丝窗纱,藕荷色的织锦缎沙发,藕荷色的纯毛地毯……甚至连宽大的写字台,都铺着藕荷色的台布,给人以暖意的爽滑感。
“很整洁啊!为什么把自己说得那样不堪?是不是先抑后扬,故意让我吃一惊?”卜绣文环视四周说。
“能得到你的夸奖,真是很高兴。一个单身汉,不过瞎凑合罢了。”魏医生说着,很熟练地到厨房加工那些半成品的食物。不一会儿,就把餐台摆得满满,还拿出一瓶红酒。
“一个人,还挺奢侈。”卜绣文已脱下蓝色的皮草和外套,只穿黑色羊绒内衣。屋里暖气烧得很热。
“不是一个人,是两个人。”魏晓日摆出两只精致的酒杯。
“我不喝,不会喝。”卜绣文推辞。
“久在生意场上走动的人,没有不会喝酒的。”魏晓日不由分说斟出两杯,醇厚的酒香弥漫全室。
酒在酒杯中,液面拱起,好像椭圆形的红琥珀。
“我是真的不会。”卜绣文拒绝。
“不要骗我。我有好几次闻见你身上有酒味。”魏晓日端起酒杯。“为了我们今天的聚会——”
卜绣文端坐不动,说:“我只为一个祝福喝酒——就是为了我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