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节 农民大起义的前奏(4)

明末农民战争史 作者:顾诚


(52)文秉:《烈皇小识》卷六。

(53)《日知录》卷十二,《河渠》。

(54)《明史》卷八四,《河渠二》。

(55)《烈皇小识》卷一。又,张国维疏中也说:“东南水利未尝不修举,缘视为故套塞责了事,徒令胥吏向民邀索而已,以致日坏一日。”见《张忠敏公遗集》卷二。

(56)《明经世文编》卷四四○。

(57)康熙十二年《青州府志》卷二○,《灾祥》;又见李世熊:《寒支初集》卷九,《黄槐开传》。

(58)乾隆二十九年《诸城县志》卷三○,《列传二》。

(59)雍正《陕西通志》卷八六,《艺文二》;又见嘉庆《延安府志》卷七二。《明季北略》卷五题为《马懋才备陈大饥》,文字取舍也有所不同。

(60)《明大司马卢公奏议》卷一○,《参豪奸孙光鼎抗屯疏》.

(61)《明史》卷七七,《食货一》。

(62)《崇祯长编》卷一。

(63)郑天挺、孙钺编:《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二○五页。

(64)《卢忠肃公集》卷八。

(65)如天启四年刑科给事中解学龙上言,山海关“三帅各万二千金为治第之资,令人骇愕。营房每间价六金,镇将侵克,费不五六钱,马料蒭豆,十扣其半。”见《国榷》卷八六。

(66)吴裕中《治兵理财实效琉》中说:“方今武弁惟事苞苴,参游结契于监司,总戎献媚于抚按。彼别无点金之术,不过借经费名以侵克军糈耳。究其始,岂非枢部(即兵部)自树之风声哉!谋登坛者费数万,求专城者费数千。虽关说疏题或出他人,而牵制操纵总在该部。”见同治八年《江夏县志》卷八,《艺文志十二》。

(67)崇祯二年十一月由于满洲贵族军侵入畿辅,朝廷通令天下勤王的诏书中还特地提到:“废闲将领,家丁可当一部者,抚按验给遣发。”见《国榷》卷九○。

(68)引自谢国桢:《增订晚明史籍考》二五六页。天启年间,辽东经略熊廷弼在一封信里写道:“操练之檄,何月不行;操练之事,何日不说?乃诸镇将自一二蓄养内丁外,皆视营兵为无用,而不屑操。不惟不操也,且使为内丁厮役,且夺其马与内丁骑,而代为喂养。……幸语诸镇将,以视内丁之心视营兵,则无不强也;以收拾内丁之心操练营兵,则无不可战也。一将官以百十内丁战,何如以一二千营兵战;一大帅以一二千内丁战,何如以一二万营兵战?是大有益于自家者。”引自《明经世文编》卷四八二,《熊经略集》。

(69)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三,《家丁》条说:“今西北将帅所蓄家丁,其廪饩衣械过额兵十倍。每当大敌,用以陷阵,其善战者多以首功自奋。”

(70)《明清史料》乙编,第九本,八七四页。

(71)《国榷》卷九五。

(72)冯钦明:《上家邺仙大司马书》,见《甲申纪事》。

(73)《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八。

(74)《国榷》卷八六。

(75)《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四。

(76)同上书卷五。

(77)康熙十七年《庆都县志》卷四,《艺文》。

(78)郑廉:《豫变纪略》卷一。

(79)方震孺:《淮南方孩未先生全集》卷三,《请搭棚厂添马价疏》。

(80)《明史》卷二五八,《毛羽健传》。

(81)吴甡:《柴庵疏集》卷五,《回彝大肆骚扰疏》。

(82)康熙十二年《延绥镇志》卷六之一,《艺文志》载练国事:《五事疏》。

(83)孙奇逢:《夏峰先生集》卷七。

(84)康熙《陇州志》卷七,《艺文》。

(85)《崇祯长编》卷四二。

(86)明末河南巡按御史金光宸著《两河封事》内收有一件题本,其中谈到:崇祯八年,明四川总民邓玘在湖北樊城兵变中被烧死。邓玘和当时的大学士王应熊同里,其子文是王的干儿子。邓玘的兄弟邓琳,为了把家眷和搜括来的财物运回老家,竟由王应熊出面托兵部尚书张风翼题请,借口把邓玘的棺柩运回四川,骗取了乘用驿递从河南淇县到四川的勘合。勘合上规定只准用马十二匹、人夫六十名。王应熊却写了名贴,让邓玘的家丁向沿途州县强行索取驿马二十五匹、人夫一百二十三名,超过定额一倍。不仅如此,邓玘的家人还勒逼驿站穷夫给压马钱、折乾银两。行经禹州时,勒索折乾银二十两。驿站不敢开罪.向州库借来铜钱十二千。家人未餍所欲,大怒,把两名驿卒锁着脖子,打成重伤。内阁大学士和兵部尚书通同作弊,足以说明这种“整顿”究竟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了。

(87)杨士聪:《玉堂荟记》卷下。史惇在《恸余杂记》中也说:“余尝北上公车,每见赤条寡汉鹄立站头。候人雇替,一切肩舆重扛,不过十余钱,即送大地十里余,谓之招班,得此便苟延一日之命,其穷如此。而秦、晋之间尤甚。故驿递一裁而此辈无以自活。”

(88)康熙十二年《延安镇志》卷二三一,《建置志?驿递》。

(89)《明经世文编》卷四五四,《郭文毅集》。

(90)康熙十九年《安州志》卷一○,《艺文》。

(91)《潜江旧闻》卷一。毛奇龄《后鉴录》作“自称顺天安民王”。

(92)《后鉴录》。《潜江旧闻》卷一作“佩大将军印”。

(93)《后鉴录》。

(94)《后鉴录》。

(95)康熙二十二年《大冶县治》卷四,《治忽?灾异》。

(96)《明神宗实录》卷三四五。

(97)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九;《明神宗实录》卷四二八。

(98)康熙十二年《郯城具志》卷九,《灾祥》。

(99)王一中:《靖匪录》,见《括苍丛书》第一集。

(100)道光《阜阳县志》卷二三,《杂志?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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