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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杨鹤主抚政策的失败(2)

明末农民战争史 作者:顾诚


杨鹤的主张得到相当一部分廷臣和地方官员的支持,崇祯皇帝也一度认可。崇祯四年正月的一次廷对当中,朱由检就明确指示陕西参政刘嘉遇说:“寇亦我赤子,宜抚之。”刘嘉遇连忙答应道:“今正用抚。”⑷同月,朱由检在内外臣工的再三呼吁下,勉强拿出帑金十万两,派御史吴甡赍往陕西放赈⑸,“招抚流盗”。为此发布诏书说:

“陕西屡报饥荒,小民失业,甚至迫而从贼,自罹锋刃。谁非赤子,颠连若斯,谊切痌瘝,可胜悯恻。今特发十万金,命御史前去,酌被灾之处,次第赈给。仍晓谕愚民,即已被胁从,误入贼党,若肯归正,即为良民,嘉与维新,一体收恤。”⑹

杨鹤的主张既经朝廷批准,就有恃无恐地在陕西大力推行。当时东路起义军王嘉胤、罗汝才、张献忠、马守应、李自成、蝎子块等部,都已经渡河进入山西。留在陕西的主要是西路各支起义军,其中神一魁所部力量最大。崇祯四年二月二十四日,神一魁统众六、七万人包围庆阳府城,并且分遣部队攻克合水县城,活捉知县蒋应昌,一时声威大震。杨鹤当时手头没有多少兵马,只好委派宁州知州周日强等人前往招安。神一魁同意后,在三月初九日派孙继业、茹成名等大小头目六十余人,率众至宁州接受招安,同时送回合水知县蒋应昌和保安县印。杨鹤为了张扬其事,命周日强在城楼上安设龙亭,导引“受抚”头目在龙亭前跪拜,山呼万岁,然后到公署拜谒杨鹤,再一道前往关帝庙起誓。经过这么一番表演,算是达成了招安的协议。十六日,神一魁亲自赴宁州投见总督。杨鹤摆出一副恩威并用的架势,先数落神一魁犯有十项“罪行”,然后宣敕赦免,授予神一魁守备官职的箚付,散给降丁以饥民印票,勒令解散遣送回乡⑦。

这时,御史吴甡携带着朝廷颁发的十万两银子来到陕西,同府县官一道招抚放赈。在一个很短的时间里,流离在外的饥民纷纷回籍领取救济,不少起义军的首领也率部受抚。如点灯子受抚于清涧;满天星受抚后,杨鹤从他一万二千人的队伍中,选拔骁勇留在营中,其余解散回乡;上天龙、王老虎、独行狼、郝临庵、刘六等部,也一度受抚。除了进入山西的以外,留在陕西的各部几乎都接受过明廷的招安。从吴甡依据亲身经历写出的记载中,可以窥见这种抚局的一点实际情况:

“道路皆怨抚、道招安贼首,给劄予官.占据要村,纵其党众,剽掠四乡,谓之打粮。予行去延郡二十里许,获报前山皆贼。予势不可退,令军弁执赈抚饥民牌单骑驰往,谕之曰:‘朝廷钦命赈院来赈汝矣,各归乡里候赈,聚此无为也。’贼众诺而退。”⑻

吴甡所说“道路皆怨”,当然是指家有余粮的富室。他的记载表明,在抚局羁縻下的起义农民,一方面对政府怀有希望;另一方面为了眼前不致饿死,又不得不四出打粮。主剿派人士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呼之为“官贼”,对招抚政策展开猛烈攻击。

杨鹤的抚局没有推行多久,就以失败告终。抚局的失败表现为两点:一是进入山西的起义军声势越来越大;二是在陕西的起义军出现所谓“旋抚旋叛”的问题。

关于起义农民“旋抚旋叛”的原因,本来是非常简单的。农民们的起义是由于天灾、人祸,衣食无着,与其坐而待毙不如铤而走险。明廷虽然宣布了招抚政策,并没有解决农民们迫在眉睫的生活问题。史料记载,吴甡赍来的赈银十万两,加上藩王以下捐助的五万两和粮食二万石,“所救不及十一”⑼,无异于杯水车薪。崇祯四年七月,李继贞的疏中说得很明白:“前赈臣携十万金往,度一金一人,止可活十万人,而斗米七钱,亦止可活五十日耳。皇上宜敕赈臣回奏,前十万金果足乎?不则当早沛恩膏,虽内帑不宜惜也。”⑽李继贞在这里给朱由检算了一笔账,指出朝廷发放的赈金远不足以解决农民的生活和安置问题。所以,他劝告皇帝要从大处着眼,不要顾惜内帑。这种话对于好货成癖的朱由检,是很难入耳的。饥民饥军既然无以为生,要他们放下武器就只能是一种幻想。这一点,杨鹤本人又何尝不清楚。他在崇祯四年七月的奏疏中说:“诸贼穷饿之极,无处生活,兵至则稽首归降,兵去则抢掠如故。此必然之势。”⑾他费尽心机,勉强维持着对神一魁部的抚局。可是,从山西返回的点灯子、上天猴、浑天猴等部起义军,却在五月间一举攻破金锁关(在今陕西铜川市境),杀死都司王廉。七月二十九日,又有西路起义军中的李老豺、独行狼部攻占中部县(今陕西黄陵县)⑿。真所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杨鹤的抚局成了一个不堪收拾的烂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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