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日本政府召开紧急内阁会议,伊藤首相提出了解决朝鲜问题的新议案,第一,日清两国共同参与镇压东学党起义军;第二,乱党平息后两国各派代表若干名参与朝鲜的内政改革,如果清国不接受此议案,日军就不撤出朝鲜。伊藤相信,清国政府绝不会同意日本参与朝鲜政治改革,有意提出让清国政府难堪的议案。
6月17日,陆奥外相向汪公使递交解决朝鲜问题新议案的公文,同时电训北京小村公使知会总理衙门。正如所预料的那样,清国政府拒绝了此议案,谴责日本干涉朝鲜内政的行为。清国强调,“朝鲜内乱已经平息,朝鲜内政改革应由朝鲜自身解决,清日两国应该立即撤兵。”此时已经进入朝鲜的日本军,强硬要求政府应该与清国一战,没有理由错失良机无功而返。况且清军大部队驻扎在牙山僻壤,孤兵势薄没有优势,日本应当寻找合适的理由与清国开战。
6月22日,内阁首脑在皇宫凤凰阁召开御前会议,首相、各大臣、参谋总长、枢密院议长、海陆军部长,请求天皇“圣断”,继续向朝鲜增派军队准备与清国一战。23日,陆奥外相通知汪公使,日本将在朝鲜驻留军队,单独实施对朝鲜内政的改革。并电训大鸟公使,混成旅团余部已经出航赴朝,命令第一批上陆的混成旅团在京城完成集结部署。26日,大鸟公使拜见朝鲜国王,阐述朝鲜内政改革的必要性,同时会见了国王选定的改革委员会成员。27日,混成旅团先遣部队完成对京城各要地的控制,日、清、朝三国间战争如箭在弦。28日,大鸟公使向朝鲜外务督弁赵秉稷发出挑战性照会,质问朝鲜政府是否仍然承认朝鲜是清国的属国,要求在翌日立即答复。
6月30日,俄国驻日公使希德洛夫向日本政府递交了政府训电,要求日本应遵从朝鲜政府的要求,日清两国军队同时撤兵。英国外相金伯利也向青木公使转达了撤兵要求。当日,朝鲜国王发布《罪己诏》:“当前朝鲜国内混乱的原因,完全是由于自身的不德和官吏渎职所造成的……”尽管如此大鸟公使还是依照日本政府的既定方针,提出了朝鲜行政、司法、财政、兵制、教育改革纲领,要求改革委员会在规定限期内拿出改革具体意见。
7月3日,大鸟公使按照陆奥外相的训令,要求朝鲜政府参与内政改革,答复时间限定在8日中午。朝鲜政府被迫任命内相申正熙、内务次官金嘉镇、曹寅承三位重臣加入改革委员会,与日本共同商谈改革事宜。10日,在汉城南山老人亭,大鸟公使会见朝鲜内政改革委员会委员,提出五条二十七项内政改革案纲目,要求三日内决议、十日内实施。改革案要旨七项:第一,恢复议政制,确立六曹判书的权限。第二,严格宫中、府中的行为,宫廷不得干涉政务。第三,明确外交责任制,由专任大臣负责。第四,清除派阀、起用新人。第五,严禁买官卖官。第六,严禁官吏收受贿赂。第七,汉城及重要港湾间修建铁道,全国主要都市间架设电信线路。
上述限定日期的大鸟改革案,公然干涉朝鲜内政,在朝堂上引起强烈反对,可是政府又没有进行改革的意愿,虽然对于日本的高压十分愤怒,但政府又无力拒绝日本提出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唯一的期待就是宗主国大清帝国能有所作为。
13日,朝鲜政府在议政府内任命总裁官、堂上官,作出应和大鸟改革提案的姿态。15日,朝鲜政府通告日本,如果日本方面不撤兵,不撤销改革案实施期限,朝鲜的内政改革则无法如期实施。在朝鲜内政改革问题上,陆奥宗光后来在他的《蹇蹇录》里吐露实情:“当时日本尚不具备与清国全面战争的信心,必须制造合理借口博得国际社会的认同,减少各列强国的谴责。所谓朝鲜内政改革的提案只是空有虚名而已,清国政府一定会拒绝日本的提案。如此一来,阻碍朝鲜国家进步的责任在清国,日本和清国决裂一战就会名正言顺。”
列强仲裁
朝鲜同时受到两个国家军队介入的压力,政府请求各国政府敦促日清两军尽快撤兵。清国也迫切希望缓解紧张局势,积极展开外交运作,请求西方列强从中周旋化解战争危机。然而,日本继续以所谓改革案拖延时间,无视列强的警告,加速向朝鲜增兵。6月30日,俄国驻日公使希德洛夫送来了政府训电,向日本政府提出强硬警告,“朝鲜的内乱已经平息,日本应遵从朝鲜政府的要求,接受日清两国军队同时撤兵的方案,否则日本将负有重大责任。”俄国政府用“重大责任”与日本对话,在日本政府看来显然有通牒的意思,威胁日本对今后可能发生的事件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