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战争俘虏(1)

清日战争(1894-1895) 作者:宗泽亚


2.6 战争俘虏

十九世纪末期的清日战争,发生在近代文明启蒙的时代,清日作为东亚两个政治经济大国,都是西方世界关注的国家。清国承袭了华夏文明的历史,日本脱亚入欧习得了欧洲的文明,两国都自我标榜代表了东方文明。然而不期而来的战争,赤裸裸地暴露出两国非文明的一面,最终都受到世人的指责。

清国俘虏观

在华夏数千年的历史中,俘虏的地位极其卑贱,俘虏身份等同于“死亡”和“奴隶”,是可以被任意处置的对象。“俘”乃军之所获,“虏”为奴仆也;“虏”后来用于贬称北方外族,称其为“鞑虏”,一度成为中原汉民族驱逐的对象。清代的俘虏文化史可谓恶贯满盈,满洲族为征服中原,肆意滥杀了成千上万的华夏子民。野蛮的屠俘文化同样影响到后来清军中的汉人绿营兵,屠俘、屠城在清兵的屠刀下顺理成章,没有了罪恶感。

清日战争的时代,清国朝廷没有加入国际红十字会,也不懂近代国际上对待俘虏的公约。战争中清国各地公布悬赏布告,鼓励清兵杀敌,取敌头颅邀赏。朝鲜平壤会战,日军缴获清军提督叶志超军和左宝贵军丢弃的悬赏状,文中称:“夺获洋枪一杆者,赏银12两;枪毙倭贼一名割取首级者,赏银30两;生擒倭贼者,赏银60两。”江南机器局悬赏布告:“捕获日本间谍者100两,捕获通敌清人间谍者50两,密告日本间谍居所者40两,密告通敌清人间谍居所者20两;捕获日本军舰一艘者10,000两,破坏日本军舰一艘者8,000两,捕获日本商船一艘者5,000两,取敌兵首级一枚者50两。”上海知县照会南洋水师悬赏告示:“夺取军舰一艘50,000法郎;击毁军舰一艘30,000法郎,夺毁运送船一艘10,000法郎,夺毁小艇一艘500法郎,杀死将校一名200法郎,杀死日兵一名100法郎。”

悬赏布告一度激发起士兵杀敌的热情,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军队的战斗意志。战场上屡战屡败的状况下,士兵萌发出扭曲的复仇意识,士兵个体开始用变态杀戮的方式向敌军传递复仇的信息。朝鲜战场缴获清军文书中记载:“上月初十日,左军侦察兵与倭探兵遭遇于中和,位置距平壤四十清里。我兵成功伏击倭兵,敌受伤者十数名,杀毙七名,活捉一名。审讯该倭兵俘虏,其手书姓名西北平,然日军进攻牙山之部署事未肯寡吐,是日下午遂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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