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解释三引起了社会各年龄阶段人群的普遍关注,50后、60后的婆婆、丈母娘们隔空打起了口水仗,70后的主妇们开始惶恐不安,作为刚走进婚姻或正准备结婚的80后,他们又是怎么想的呢?2011年10月转载自南方新闻网的一个故事也许能引发我们的思考。
于立夏和陈寒北的故事非常具有戏剧性,他们两人在大学相识,经历了四年浪漫的校园爱情和毕业两年的谈婚论嫁后,这段难得的爱情却走到了尽头。“扼杀”他们爱情的,正是刚公布不久的新《婚姻法》解释三。
两人在2011年7月已商量好,准备在9月领证。陈寒北不是出生于富贵之家,但是他爸妈还是凑够首付为他买下了一套婚房。虽然房子只有52平方米,于立夏还是答应嫁给陈寒北,并愿意陪他一起还贷。考虑到婚后经济压力较大,于立夏甚至放弃了到马尔代夫度蜜月的梦想,改成比较经济实惠的巴厘岛。但是,他们的计划在8月发生了极大的变化。8月中旬,于立夏看到关于新《婚姻法》解释三的铺天盖地的争论,其中关于房产的那几条规定引起了她的高度警惕。于是于立夏花了几天时间趴在网上,细细分析这了场婚姻法大论战的来龙去脉。分析到最后,房产权的问题让她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不安情绪。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于立夏向陈寒北提出了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的想法。但陈寒北觉得于立夏的想法不理智,他考虑到如果房产证有两人的名字,那么婚后他们想换房或再买房就属于二套房了,这样首付门槛和利率都要高很多。对于收入不算高的他们来说,这可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于是陈寒北拒绝了于立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