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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尊重且理解:非虐待行为关系(3)

不要用爱控制我2 作者:(美)帕萃丝·埃文斯


下面我列举了状态Ⅱ之下的人际关系的一些表现,在这种关系中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想法:

表达自己,也倾听别人。

分享你的快乐,也快乐着别人的快乐。

不掩饰自己的特点,不忽视他人的个性。

尊重自己,也尊重别人。

敢于且乐于创新,并为他人的努力而惊喜。

关注自己的成长,也关心他人的进步。

珍惜自己的独处,尊重他人的“寂寞”。

做自己喜欢的事,鼓励别人发展自己的兴趣。

依照自己的节奏行事,同时也兼顾别人的步伐。

不苛求自己,也宽容别人。

担负自己的责任,帮助别人克服困难。

保护自己,宽恕他人。

了解自己,也了解别人。

保持自我,也接受他人的个性。

爱自己,也爱别人。

上面列举的种种情况都是理想化的。实际上,还有很大一部分人际关系处于状态Ⅱ和状态Ⅰ之间,前者对其施于正面的影响,后者反之。这种中间地带的人际关系构成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以至于我们很难明确地说清楚哪些行为是前者作用的结果,哪些行为又拜后者所赐。然而,如果我们放宽研究的视角,也可以在这错综复杂、模糊不清中尽可能地找到一个临界点。是否存在言语虐待的标准是,说话人是否能将自己的真实意图告知对方,或力求表达清楚;听者是否有兴趣倾听或者允许说话者完整表达,如果有一方的言语或态度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不尊重或贬低对方等特征,这就是言语虐待。我们来看下面的例子,说明表达的方式已经超越了交流不当的界限,而变成言语虐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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