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2.第三夜(1)

百合的江湖 作者:尤凤伟


这第三夜山上起了好大的风,只刮得树木石头乱七八糟的响,一阵响似一阵,好像世上所有的妖魔鬼怪一齐来到这座山上作乱。

二爷毫不在意,稳坐后帐之中,继续为新女人摆酒压惊。他一如既往地遵循“君子动口不动手”的自诫,不强迫女人就范。唯一不恭的便是每夜临睡前暴露自己的赤体,如其说这是他的一种恶癖不如说是他的一种手段,一种伎俩,这伎俩并非单单冒犯这个新来的女人,他无一例外的对所有不肯顺从的女人施展。他相信这举动会有助于对女人的感化。事实上其作用已经被无数次证实。对于这个新到的女人,他同样相信成功在即。

此时的女人已经筋疲力尽,杀亲之仇仍然铭记在心。这自然不必说,前两夜那一幕景象使她想起便心惊胆颤。如同惊弓之鸟。整个的白天,只要一闭上眼,前面便是白亮的一条,驱都驱不散。再就是强盗二爷口若悬河的工夫既让她憎恨又让她惊诧不已,这牲畜对女人有说不完的话,南朝北国、今古奇观、衣食住行、生老病死,他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她不由想到自己的男人,男人对她很好,自她十九岁嫁到黄家,四五年间男人从未对她出过高声,可也从未像强盗二爷这般整夜整夜与自己交谈,她渐渐感到困惑,她不明白二爷如此这般的居心,如果仅仅是为了霸占自己的身体,这对他来说,易如反掌,她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无力反抗,莫若他有与女人说话的癖好?她觉得这强盗彻头彻尾是个怪物。

今夜的气氛缓和些了,女人已不再哭泣,也许眼泪已经哭干。昨夜二爷给她讲了自己的身世,这对她有种异常的触动,她觉得这牲畜既可恨又有些可怜,本可能稳稳当当做财主家大少爷,他可以继承父业,也可以像他编造的那样当一名中校团长,可以娶大户人家的娇女为妻,可以儿女成群……但这一切都离他而去,好端端的家已不存在,好端端的人做不成,临了做千人咒万人骂的土匪强盗。她很后悔昨晚二爷讲完他的身世后自己主动与他说了话。她自己都不明白怎能与杀亲的仇人搭话,这意味着仇恨的某种消解,但这不是事实,她不情愿。她不容强盗二爷如此领会。

今夜的宴席比前两夜更为丰盛,浑素菜肴摆满了桌头。头一夜女人水米未沾,第二夜在二爷的规劝下进了一点素菜。今晚坐在桌前,她确实感到饿了,为此她又深深地感到羞耻,自己的男人与公爹让强盗杀死,而自己坐在强盗的席前竟然有了胃口,真真的不可饶恕。

二爷让喽罗烫了米酒,他说米酒对女人有益。他给女人斟上,自己依然倒刺鼻的白酒。

二爷率先喝了头一盅。

“这是狼肉,”他拾筷向一只盘子指指,“这是去年冬天捉的狼崽,那时嫌小,放进圈子养起来了,一年工夫就长成了个,我让人杀了给你尝尝。”

女人倒吸一口凉气,心想:农家养猪养羊养鸡养鸭,而这伙强盗竟养狼杀食,足见是些无所不为的是凶神恶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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